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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峰科技(603227) -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0 11:46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 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 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关联交易均应遵循本制度。 1.负责记录和报告关联交易信息; 2.对关联交易的过程进行监督; 1 第四条 关联交易的管理职责 (一)公司证券法务部职责: 1.编制及更新关联方名单; 2.负责对关联交易对象的背景进行调查核实; 3.负责关联交易的对外披 ...
雪峰科技(603227) -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1:46
公司章程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章 程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二○二五年十月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公司由原新疆雪峰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 为发起人,由原新疆雪峰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 在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0002286626765。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235 万股,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七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 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 ...
雪峰科技(603227) -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0 11:46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 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 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 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 以及其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 交 ...
雪峰科技(603227) -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0 11:46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公司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 追究。 第四条 公司应当接受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按照《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及本制度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和持 续督导工作。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放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 ...
雪峰科技(603227) -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0 11:46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 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维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五)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或审计委员会成员)和高级管理 人员; (六)上述部门或单位指定的责任人及责任部门; (七)其他因所任职务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1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时,按 照本制度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 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二)持有公司 5%以 ...
雪峰科技(603227) -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0 11:46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 是对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条件和程序向董 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中任命。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董事、 ...
雪峰科技(603227) -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0 11:46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 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应当在董事会秘书统一协调安排下,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接待投资 者来访、参加投资 ...
雪峰科技(603227) -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10-20 11:46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相 关信息的对外报送及使用的管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 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分公司、控 股子公司和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 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 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及正 在策划或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所涉及的信息。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对外报送的审核管理工作,公司各 有关部门、所属分公司和各子公司或相关人员应依照本制度的规 ...
雪峰科技(603227) -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0 11:46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 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相关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 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 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保持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在履职过程中,不 应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 ...
雪峰科技(603227) -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20 11:46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证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 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 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 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相应的内 部审核程序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