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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源微:芯源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6 10:24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所 2023 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 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所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 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拥有 30多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容诚所在全国设有 19家分支机构, 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容诚所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容诚所共有合伙 ...
芯源微:芯源微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宇
2024-04-26 10:24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 年,作为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促 进了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不低于董 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共 有 3 名独立董事成员,分别为朱煜先生、宋雷先生以及我本人。 ...
芯源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源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6 10:24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源微"或"公司")持续督导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芯源微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35 号)同意注册,芯源微于 2019 年 12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6.97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566,37 ...
芯源微:芯源微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26 10:24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4-023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为"容诚")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容诚协商确定审计机构的报 酬等具体事宜。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 ...
芯源微:芯源微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6 10:24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88037 公司简称:芯源微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 ...
芯源微:《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4-04-26 10:24
第一条 为保证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沈阳芯源 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准则—— 关联方披露》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外,还 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其他规定。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3.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4.本项第 1 项至第 3 项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 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 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6.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 他主要负责人; 1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 ...
芯源微:芯源微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26 10:24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要求,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在任独立董事朱煜、宋雷、钟宇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朱煜、宋雷、钟宇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芯源微:《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04-26 10:24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明确公司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 合公司《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实 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 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督促公司真实、完整、准确地在年报中披露所有应披露 的事项。 第四条 为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 条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独立董事 独立行使职权。 公司董事长为年报沟通机制的第一责任人,证券部门为协调部门,内审部门 及财务部门为牵头部门。其中,协调部门负责安排审计委员会、管理层与年审机 构沟通会议的组织、记录、档案保管和日常联络, ...
芯源微:芯源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6 10:24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4-024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 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 及担保或关联交易,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主要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28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 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贸易融资、研发及固定资产贷款等,具体授信业 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该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为两年, 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 ...
芯源微:芯源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26 10:24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4-021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 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 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一)2020 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归 属新增的股份数量为 25.25 万股,其中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6.75 万股,2021 年限制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