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HUA HONG SEMI(688347)
icon
Search documents
华虹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2024-03-28 14:2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 "联席保荐人")作为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公司"或"公司") 持续督导工作的联席保荐人,负责华虹公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 续督导跟踪报告,本持续督导期间为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 | --- | |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 联席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 |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持续督导制度,已根据华虹公司的 | | | 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 | |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 联席保荐人已与华虹公司签订保荐 | |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
华虹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3-28 14:20
重要内容提示: | A 股代码:688347 | A 股简称:华虹公司 | 公告编号:2024-008 | | --- | --- | --- | | 港股代码:01347 | 港股简称:华虹半导体 | |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国企 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审计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 为公司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告核数师。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 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截至 2023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5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 ...
华虹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3-28 14:2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联席保荐 人")作为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联席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华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华虹半导 体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28号),公 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77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120,300.00万元;扣除 ...
华虹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8 14:20
| A 股代码:688347 | 股简称:华虹公司 A | 公告编号:2024-013 | | --- | --- | --- | | 港股代码:01347 | 港股简称:华虹半导体 | |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召开情况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上海川桥路 1188 号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素 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同意公司 2023 年经审计财务报表。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虹 半导体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 (二)同意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
华虹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监督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
2024-03-28 14:20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监督安永华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作为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 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核委员会切实对安永在 2023 年度 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 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 至 2023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5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安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于美国 公共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 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 H 股企业审计资格事务所之一, 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
华虹公司:2023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叶龙蜚)
2024-03-28 14:20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2023 年 度我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非 执行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 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在 2023 年度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 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叶龙蜚先生,82岁,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上海华虹宏力董事。我曾于上 海市政府担任多个职位;于一九九一年获调派往香港,担任「Shanghai Desk」 二、 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 5 次、董事会会议 10 次。我出席会议的具 1 体情况如下: | 独立非执行董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 | | | | 参加股东大会 | | --- | --- | --- | --- | - ...
华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03-28 14:20
| A 股代码:688347 | 股简称:华虹公司 A | 公告编号:2024-010 | | --- | --- | --- | | 港股代码:01347 | 港股简称:华虹半导体 | |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万元) | | --- | --- | |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 | 2,094,241.40 | | 减:支付发行费用 | 1,226.97 | | 减:募投项目累计支出金额 | 194,432.83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5,299.48 | |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903,881.07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公司和全体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华虹半 导体有限 ...
华虹公司:2023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王桂壎)
2024-03-28 14:20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2023 年 度我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非 执行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 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在 2023 年度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 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王桂壎,72岁,银紫荆星章、铜紫荆星章获得者,太平绅士,为公司独立非 执行董事及上海华虹宏力董事。我曾于两所国际律师事务所担任中国主理合伙人 达十五年。在此之前,我曾任职于香港特区政府的地政总署、律政司及立法会共 达十年。我于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八年间分别获委任为香港机场管理局、医院管 理局及竞争事务委员会的成员。我为前任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香港律师会及 环太平洋律师协会前会长,以及香港版权审裁处前主席。我现时为香港税务上诉 委员会主席,维达国际控股 ...
华虹公司:2023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张祖同)
2024-03-28 14:20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2023 年 度我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非 执行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 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在 2023 年度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 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张祖同先生,75岁,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上海华虹宏力董事。我曾为香 港执业会计师,并自一九七八年至二零零三年底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自一九 八三年一月起为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在会计、核数及财务 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我自一九七六年起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多个职位, 并于一九八九年成为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成员。我积极参与制定和监督 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我亦曾担任安永审计和咨询业务服务的主 席四年。之后,我被晋升为 ...
华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3-28 14:20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13197_B02号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华虹半导体有限公 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 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 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 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