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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Techwinsemi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00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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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明利: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
2024-09-17 07:34
(2)上述数据已根据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情况而调整,仅包含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未包含激励对象持有的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2023 (3)上表中解除限售股票数量部分激励对象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因四 舍五入原因所造成。各激励对象实际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 理结果为准。 2023 | |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剩余等待解 | | --- | --- | --- | --- | --- | | 姓名 | 职务 | 已获授限制性股 票数量(股) | 解除限售股票数量 | 除限售股票 | | | | | (股) | 数量(股) | | 于海燕 | 董事会秘书 | 10,920 | 3,822 | 7,098 | | 褚伟晋 | 财务负责人 | 14,560 | 5,096 | 9,464 | | 中层管理人员(26人) | | 585,130 | 204,795 | 380,335 | | 核心技术人员(28人) | | 454,454 | 159,059 | 295,395 | | 核心业务人员( ...
德明利: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17 07:34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4-09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方式送达给全体 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在公司 24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董事杜铁军、叶柏林、 独立董事周建国、独立董事曾献君、独立董事杨汝岱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 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 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虎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 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 权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符合 20 ...
德明利: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09-17 07:34
1、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 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89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40,476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985%;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于上市 流通前,公司将另行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4-094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明利")于 2024 年9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3 ...
德明利: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17 07:34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4-092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 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在公司 24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国强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 事 3 名,董事会秘书于海燕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 权条件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 ...
德明利: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17 07:34
法律意见书 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6001 Yiti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 China 518038 电话(Tel.):(0755)8826 5288 传真(Fax.):(0755)8826 5537 网址(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励字(2024)第 132 号 致: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根据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聘请协议》,接受公司委托, 担任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
德明利: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2024-09-17 07:34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4-093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6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3,953 份, 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147,586,231 股的 0.03%,行权价格为 5.29 元/份。 2、本次行权选择统一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
德明利: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17 07:34
法律意见书 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符合行权条件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6001 Yiti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 China 518038 电话(Tel.):(0755)8826 5288 传真(Fax.):(0755)8826 5537 网址(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符合行权条件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励字(2024)第 131 号 致: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信达在进行相关的调查、收集、查阅、查询过程中,已得到德明利的如 下保证:公司已向信达提供了信达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和真实的原始书面 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书面说明或口头证言等文件;公司在向信达提供文 件时并无隐瞒、遗漏、虚假记载或误 ...
德明利:周期上行叠加产品转型,建设全领域存储品牌
申万宏源· 2024-09-13 08:10
Investment Rating - The report maintains an "Outperform" rating for the company, indicating a positive outlook compared to the market [3][4]. Core Insights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significant increase in revenue and profit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4, with operating income reaching 2.176 billion yuan,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269%, and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at 388 million yuan, up 588% year-on-year [3][5]. - The revenue structure for H1 2024 shows that mobile storage, solid-state drives (SSDs), embedded storage, and other products contributed 31%, 43%, 20%, and 6% respectively to total revenue [3][4]. - The company has expanded its product lines to include LPDDR and memory modules, enhancing its market presence in various application fields, including consumer, commercial, industrial, automotive, and enterprise sectors [3][4]. - The company has established strategic partnerships with major storage manufacturers, which has led to a healthy inventory level of 19 billion yuan at the end of 2023 and 34 billion yuan at the end of H1 2024, benefiting from a positive market cycle [4][5]. Financial Summary - The total revenue for 2023 is reported at 1.776 billion yuan, with projections for 2024E at 4.103 billion yuan, 2025E at 5.340 billion yuan, and 2026E at 7.085 billion yuan, indicating strong growth [5][6]. - The net profit for 2024E is projected to be 828 million yuan, with a significant year-on-year growth rate of 3,210.9% [5][6]. - The company’s gross margin is expected to improve from 16.7% in 2023 to 32.0% in 2024E, reflecting operational efficiency [5][6].
德明利_上市保荐书(申报稿)
2024-09-05 07:41
上市保荐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作为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 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贵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 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 实、准确、完整。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发行人名称: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 136 号深圳新一代 产业园 1 栋 2301、2401、2501 注册时间:2008 年 11 月 20 日 联系方式:0755-23579117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为一家专业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研发及产业化应用的国家高新技术企 业。自设立以来,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集中于闪 ...
德明利_证券发行保荐书(申报稿)
2024-09-05 07:41
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 上市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发行保荐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保荐书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德明利")申请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再融资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提交发行申请文件。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 荐人")作为其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武祎玮和滕强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 人,特为其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武祎玮和滕强承诺:本保荐人和保荐代表 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 范和道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