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nehill Technology(002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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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山科技(002195)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6-02 07:46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 年 5 月修订)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 年 5 月修订) 第四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 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第六条 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国务院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 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 重大信息,确 ...
岩山科技(00219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
2025-06-02 07:46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切实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 职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 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对公司负有保密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 ...
岩山科技(00219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5月)
2025-06-02 07:46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 年 5 月修订)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上海岩山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会选举决定。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应当对被提名人(除职工代表董事外)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及以上的 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 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 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 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的一种 投票制度。 第三条 董事的选举,除仅有 ...
岩山科技(002195)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5月)
2025-06-02 07:46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 年 5 月修订)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的 管理,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加强银行信用管理和担保管理,降低经营风险,特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 生的债务风险。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 保的,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6.1.10条,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项除外。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不适用前款规定。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条第一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 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及 ...
岩山科技(00219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5月)
2025-06-02 07:46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 年 5 月修订)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文件,以及《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 职责、义务以及由于其他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 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 公司内部负责提供年报数据的部门负责人、直接经办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 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 ...
岩山科技(00219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6-02 07:46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 年 5 月修订)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 容,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漏未公开披露 ...
岩山科技(00219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5月)
2025-06-02 07:46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 年 5 月修订)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年5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证券事务工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岩山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 或解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续聘。董事会 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 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 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 ...
岩山科技(00219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5月)
2025-06-02 07:46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年5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确管理程序,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短线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 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本 公司股份的数据,统一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每季 ...
岩山科技(002195) -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5月)
2025-06-02 07:46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5 年 5 月修订)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 年 5 月修订)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 制,保证控股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司或母公司、上市公司系指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系指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绝对控股或者虽不绝对控股但拥有实 际控制权的企业。 第三条 公司依据对控股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通过向控 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经营管理人员和日常监管两条途径行使股东权利,并负 有对控股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公司支持控股子公司依法自主经营, 除履行控股股东职责外,不干预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 各控股子公司应遵循本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以 保证本办法的贯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