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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TAPAI GROUP CO.(00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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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牌集团(00223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0:32
第二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 故意、过失或者不作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 主要领导责任或重要领导责任,不宜继续担任现职的,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职 务。 第三条 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引咎辞职: (一)无故不履行董事职责,不执行董事会决议,且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及股东会授权范围内的 事项,因严重失职未予执行,且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督促上述人员遵守公司治理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并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三)未认真履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总经理办公 ...
塔牌集团(00223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0:32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薪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 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第五条 薪酬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 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特决定设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 下简称"薪酬委员会"),作为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的专门工作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 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 事规则。 ...
塔牌集团(00223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0:32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 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第四条 除本制度第六条规定情形之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0 (一)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 ...
塔牌集团(00223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0:32
(2025 年 12 月修订)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选任和离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职位不得长期空缺,原任董事会秘书解聘、辞职或离职 的,公司必须在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 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1 - (一)《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 ...
塔牌集团(00223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0:32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完善法人治理,健 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使约束与激励并举,促进公司管理层恪尽职守,提 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总经理经营班子须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 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运作。 第三条 问责制是指对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职责 范围内,因其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者不作为,造成影响公司发展,贻误工作, 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四条 问责的对象为公司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即被问责人)。 第五条 本问责制度坚持下列原则: 1 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2、责 ...
塔牌集团(002233) - 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0:32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和下属全资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以及董事会认定的 其他风险投资(以下统称"风险投资")的投资管理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 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 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 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本制度所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 易活动。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 ...
塔牌集团(00223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0:32
薪酬管理制度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高 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提升公司业务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的,与公 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外部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三)内部董事:指公司员工担任并且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董事); 第三章 管理原则 第三条 以公司经营经济指标和综合管理为基础,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分管 工作的职责以及工作目标,进行年度综合考核确定, ...
塔牌集团(00223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0:32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人数不得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有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 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规范和保障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 ...
塔牌集团(002233)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0:32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 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 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以及《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 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主管部门关 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独立董事需要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和财务总监关于公司本年度生产经 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 尽量亲自参与有关重大项目的实地考察。 第五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拟 ...
塔牌集团(002233)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12-09 10:31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含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由公 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独立董事 3 名。经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钟朝晖先生、钟剑威先生、赖宏飞先生、徐志锋先生、 张宇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伯侨先生、刁英峰先生(会计专业 人士)、曾玉霞女士为公司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