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Aoshikang Technology Co. , Ltd(002913)
icon
Search documents
奥士康: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3:42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有效防范外汇汇率 和外汇利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 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金 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 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控股子公 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视同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适用本制度。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和信 ...
奥士康: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3:42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安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 则。公司有权拒绝任何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担保事项前,董事应当充分了解被担保人的经营 和资信情况,认真分析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还债能力、行业前景和 信用情况等。董事应当对担保的合规性、合理性、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以及 反担保措施是否有效等作出审慎判断。 公司可以在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担保风险进行评估,以作为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依据。 第 1 页 共 8 页 第七条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应当要求对 方提供反担保。 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该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 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如该股东未能按出资比例向 公司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公司提供同等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董事会应当披 露主要原因,并在分析担保对象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的基础上,充分说明该笔担 保风险是否可控,是否损害公司利益等。 第一条 为 ...
奥士康: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4 13:42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10277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说明 1-2 二、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2 Da Hua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10277 号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 ...
奥士康: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3:42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 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 控制制度应当经 ...
奥士康:《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
2024-04-24 13:42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 如下: | 原章程内容 | 修订后 | | --- | --- | | | 第一条 | | | 为维护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 |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 | 第一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 | | |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 | | 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 | |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 |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
奥士康: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3:42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1 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 代表主持。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 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本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
奥士康: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13:42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以及 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 序号 | 董事会届次 | 日期 | 审议议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三届监事会 | 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 | 1 | 2023 | 年 | 3 | 月 | 14 | 日 | 第八次会议 | 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1.审议《关于 | 2022 ...
奥士康: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3:42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的内 部报告、传递程序,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 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以下简称"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将要发 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 制度规定负有信息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机构、人员,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 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报告义务人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第一责任人,负有敦促本部门或单位 内部信息收集、整理 ...
奥士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4 13:42
第一章 总则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的职责,强化对公司经理层的监督,完善公司治理机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内部控制制度。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公司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 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具体职责按《内部审计制度》 执行。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并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各委员在会计专业人士独立 ...
奥士康: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3:42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 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 聘工作,提升审计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 真实性和连续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要求 第三条 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其他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