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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宇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5 13:07
证券代码:300053 证券简称:航宇微 公告编号:2024-021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的要求变更公司相应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不属于 自主变更会计政策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 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
航宇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5 13:07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航宇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 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担任。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 无法 ...
航宇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5 13:07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053 证券简称:航宇微 公告编号:2024-015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1,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 20,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实施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自 2024 年 4 月 25 日至 2025 年 4 月 24 日),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 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同时,提议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颜志宇先生在额度范围 内与银行及金融机构协商确定现金管理的方式和具体计划并办理具体事宜;具体 现金管理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对子公司进行指导。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构成关 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额度属于董事会审批 ...
航宇微: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毅)
2024-04-25 13:07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毅)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毅,1962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重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博士,中共党员。曾任重庆市西南航天职工大学(现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教 师,重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师,重庆大学与嘉陵集团联合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 研究员,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重庆大学大数据与软件学 院教授。2022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关材料,与管理层充分交流,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 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议,对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慎重地投出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 和弃权票的情形。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 ...
航宇微: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25 13:07
证券代码:300053 证券简称:航宇微 公告编号:2024-012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 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过往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期间,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 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 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 ...
航宇微: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5 13:07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 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13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 座 24 层 历史沿革: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99 年 1 月, 2013 年 11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总部设在北京,现已在河北、北京、上海、 重庆、河南、广东、湖南、江西、浙江、海南、安徽、新疆、四川、黑龙江、福 建、青海、云南等 ...
航宇微: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5 13:07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规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 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周宁女士、张毅先生、符锦先生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周宁女士、张毅先生、符锦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 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
航宇微: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5 13:07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 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 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现将评价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 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了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并按照重要性原则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纳 ...
航宇微: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4年4月)
2024-04-25 13:07
| 序号/备注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 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 | | |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 律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在改 | | | | 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 | | | 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 | | |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 | | 第一百〇五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 | 第一百〇五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 | | | 有关规定执行。 |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 | 对于不具备独立董事资格或能力、未能独立履行职责、或未能维护上市公司 | 独立董事除依法行使、享有《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 | | 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独立董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 | 部门规章与本章程赋予董事的一般 ...
航宇微: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5 13:07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治 理机制,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协调作用,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履行如下职 责: (一)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 (二)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事前审阅,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沟通; 第七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 第 1 页 共 2 页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每位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