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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300274)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5 11: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电话、 即时通讯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会议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曹仁贤先生主持 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8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公司半年 度报告摘要将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25-064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
阳光电源(300274) -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08-25 11:15
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25-069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945,594,250.80元,半年度不计提法定公 积金,余下未分配利润为4,945,594,250.8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26,109,507,267.14元,扣除已派发2024年度现金股利2,216,726,309.88元,截至2025 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8,838,375,208.06元,总股本为2,073,211,424 股。(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始终秉持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 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 ...
阳光电源(300274)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5 11:10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066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 措施"部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并 仔细阅读。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以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 2,052,524,361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9.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 2025 年 8 月 2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曹仁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李攀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 ...
阳光电源(300274) -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5-08-25 11:05
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25-067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1)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期归属条件成就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70 人; 2、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8.325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2%;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阳光电源")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 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按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 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股权激励计划 ...
阳光电源(300274) -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5 11:05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5 第 02280 号 致: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天禾律师事务所 阳光电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阳光电源"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相 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谨作如下承诺和声明: 3、本所律师已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阳光电源本次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公司章 ...
阳光电源(300274)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8-25 11:05
2025 年 8 月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一、释义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简称:阳光电源 证券代码:30027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客 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 关资料,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报告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 阳光电源、上市公 | 指 |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司、公司 | | | | 激励计划、本计划 | 指 |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股 ...
阳光电源(300274) -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8-25 11:03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人员组成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三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不少于两名。 本工作细则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的"独立非执行董 事"的含义一致。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阳光电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董 事会下设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董事及管 理层的薪酬与考核工作。 第四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 ...
阳光电源(30027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1
2025-08-25 11:03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但是, 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以及有国 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 除了直接持有的权益和淡仓以外, 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也被视为对下述人士所持有的权益或淡仓拥有权益: (三)某信托, 而其为(A)受托人(而非被动受托人), (B)受益人, (C)就酌情权信 托而言, 是该信托的成立人并能影响受托人的酌情决定权。 第一条 为加强对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 份变动管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
阳光电源(300274)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8-25 11:03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执行董事组成, 其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必须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公司股票 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对审计委员会财务专业人士的资格要求。董事会成员中 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的含义一致。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第一条 为强化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确保董事 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
阳光电源(300274)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8-25 11:03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第三节 职责权限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人员组成 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的含义一致。 1 第一条 为完善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增强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选举的科学性、民主性, 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 并制订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议事机构, 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2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需包含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