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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1-27 16:00
证券代码: 300450 证券简称: 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1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无锡先导智能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 15:00 时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2 月 14 日(星期五)15: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5 年 2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 ...
先导智能(30045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斯颖)
2025-01-27 16:00
证券代码: 300450 证券简称: 先导智能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黄斯颖作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无 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 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 ...
先导智能(300450)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27 16:00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能"或"公司")第五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方式 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卞粉香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 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本次监事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3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在新能源智能装备领域的全球化发展需要,深入推进公司全球化 战略 ...
先导智能(300450)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1-27 16:00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无锡先导智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4 日 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严格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董事会应当按规定的时 间事先通知所有董事,并提供足够的资料。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 ...
先导智能(300450) - 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2025-01-27 16:00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是指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 陆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发行证券及上市。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 市的全过程,包括准备阶段、申请阶段、审核阶段、备案阶段及上市阶段。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或合伙企业。 第四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 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根据《保密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规范保护。 第五条 在执行秘密事项过程中,需要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时,应当先行采 取保密措施,并立即报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确定。 第六条 在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公司以及提供相应服务的证券 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本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增强保守国家秘密和加强档案管理的法律意识,建立健 1 全保密和档案工作制度,采取必要措施落实保密和档案管理责任,不得泄露国家 秘密和国家机关工作秘密,不得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加强对项目参与人员的教 育和管理,认真落实本制度及其他有关制度规定的各项具体措施 ...
先导智能(300450) -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01-27 16:00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9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导智能")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授信与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 330 亿元人民币和 5 亿美元,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 函等。同时,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合计不超 过人民币 30 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担保 额度等以银行最终核定及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为便于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 ...
先导智能(300450)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斯颖)
2025-01-27 16:00
证券代码: 300450 证券简称: 先导智能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黄斯颖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 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 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 √是 □ ...
先导智能(300450) - 企业管治报告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1-27 16:00
(一)企业管治常规 1、以陈述方式阐明公司如何应用《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企业管治守则》 (以下简称"《守则》")列载的原则,让股东可衡量有关原则如何应用; 2、说明公司是否遵守守则条文。若公司已采纳本身比守则条文更为严格的 守则,可在年报中促使他人注意此一事实; 3、如偏离《守则》条文(包括采用《守则》条文以外的任何替代方式),须 说明在有关财政年度中任何偏离《守则》条文的详情(包括经过审慎考虑的理 由)。 (二) 董事的证券交易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管制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增加公司透明度,明确企业管治报告编制流程,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联交所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 券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管治报告》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编备,并在公司年度报告上列 载。公司证券部负责公司《企业管治报告》的编制工作。 第三条 公司《企业管治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公司是否有采纳一套比《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 C3《上市发行人董事进 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 ...
先导智能(30045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1-27 16:00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公司股 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称"《香港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
先导智能(300450)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1-27 16:00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股东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 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下情形时,临时股东会 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