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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4-04-01 11:21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14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17 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去公司库存股为基 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十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 《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预案将以《2023年度利 润分配议案》的形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十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及长远 1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
青山纸业: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4-03-18 09:38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2024-010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仙药业")为便利诉讼,高效维护权益,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向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诉北京鑫开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开元公司")、海南华氏医药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鑫开元公司全资母公司、合同担保人,以下简称"华氏集团") 关于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系列案件的《撤诉申请书》和《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2024 年 3 月 15 日,水仙药业收到了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上述案件作出的(2024) 闽 06 民初 32、33、35、36、37 号民事裁定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前期公告情况 因北京鑫开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为保障公司 合法利益,水仙药业于 2 ...
青山纸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02-07 10:01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证券代码:60010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二〇二四年二月 1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 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文)、 《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 [2008]171 号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 148 号) 和《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 2、本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 的公司普通股股票。 3、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4,107.90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78%。 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间,若公司发生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 ...
青山纸业:十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2-07 09:58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4-006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次董事会会议 于2024年2月2日发出,2024年2月7日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 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公司5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林小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3#纸机压榨系统改造项目的议案》 为实现纸机节能降耗、运维增效目标,同意公司对板纸事业部3#纸机压榨 部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主要情况如下: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该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公司纸机出压榨部干度,大量节约蒸汽消耗,有利 于改善公司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和运行稳定 性,对压榨部液压系统及提升装置等进行系统性改造,对于 ...
青山纸业: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2-07 09:58
公司简称:青山纸业 证券代码:600103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年2月 1 | 一、释义 3 | | --- | | 二、声明 5 | | 三、基本假设 6 | | 四、本计划的主要内容 7 | | (一)激励工具及标的股票来源 7 | | (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7 | | (三)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7 | | (四)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授予日及授予后相关时间安排 8 | | (五)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9 | | (六)限制性股票考核条件 9 | | (七)激励计划其他内容 12 | |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3 | | (一)对本计划是否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核查意见 13 | | (二)对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13 | | (三)对激励对象范围和资格的核查意见 14 | | (四)对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出额度的核查意见 14 | | (五)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确定方式的核查意见 15 | | (六)对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核 ...
青山纸业:十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2-07 09:58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4年2月2日发出,2024年2月7日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 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卓志贤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07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6,200万元,实际发生13,451万元。公 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5,10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以及应履行的诚信与勤勉义务,监事会对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 ...
青山纸业: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02-07 09:58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激励计划的拟定、审议程序和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 予数量、授予日、授予价格、限售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 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1 / 3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 2024年 2 月 7 目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独立 董事 4 人,实到独立董事 4 人,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独立 董事杨守杰担任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省青山纸业 ...
青山纸业: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4-02-07 09:58
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 律 意 见 书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华润万象城三期 TB#写字楼 22 层 邮政编码:350025 电话:(86 591)8806 5558 传真:(86 591)8806 8008 网址:http://www.zenithlawyer.com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闽理非诉字[2024]第 020 号 致: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青山纸业"或"公司")的委托,指派魏吓虹、陈宓律师(以下 简称"本所律师")担任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 14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 ...
青山纸业: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2-07 09:58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核查意见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 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对《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进行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情 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 ...
青山纸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2024-02-07 09:58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明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实施流程、授予及 解除限售程序、特殊情况的处理、信息披露、财务会计与税收处理、监督管理等 各项内容,特制定本办法。 1.审批激励计划与本办法。 2.审批公司需达到的授予条件、解除限售条件。 3.审批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激励对象、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等)。 4.审批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经股东大会审议后的激励计划)。 5.授权董事会处理激励计划实施的具体事宜。 6.其他由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规定的职责。 (二)董事会职责 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 发分配[2006]175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 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章程》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