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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商品城: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2025-12-19 12:20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12月19日晚间,小商品城发布公告称,经职工代表大会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王 向荣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
小商品城(600415.SH):聘任包华为公司总经理
Ge Long Hui A P P· 2025-12-19 12:15
格隆汇12月19日丨小商品城(600415.SH)公布,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包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 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
小商品城(600415) - 关于董事会对以董事长为首的经营班子授权的公告
2025-12-19 10:31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对以董事长为首的经营班子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以董事长为 首的经营班子授权的议案》,同意授权以董事长为首的经营班子在董事会闭会期 间有权决定公司直接或间接从事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 计总资产 2.5%的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对外投资、对内投资(包括工程项目、 固定资产建造、更新改造等)、委托经营、受托经营、承包、租赁、委托理财等 事项。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 2025-083 以上授权事项于本届董事会任职期间内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
小商品城(600415) -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2025-12-19 10:31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包含一名职工 董事。 经职工代表大会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王向荣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王向荣先生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的另外 8 名 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向荣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职工 代表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 1 -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 ...
小商品城(600415) - 关于确认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公告
2025-12-19 10:31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 2025-079 | 专门委员会 | | 召集人 | | 成 员 | | | | --- | --- | --- | --- | --- | --- | --- | | 战略与 ESG | 委员会 | 陈德占 | 陈德占 | 包 华 | | 张成洪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 罗金明 | 罗金明 | 洪剑峭 | | 王向荣 | | 审计委员会 | | 洪剑峭 | 洪剑峭 | 张成洪 | | 吴秀斌 | | 提名委员会 | | 张成洪 | 张成洪 | 罗金明 | 许 | 杭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与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 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分别为独立董事洪剑 峭先生、独立董事张成洪先生和非独立董事吴秀斌先生,其中洪剑峭先生为会计 专业人士且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各委员会成员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浙 ...
小商品城(600415) -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2025-12-19 10:31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 2025-081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吴刚先生、杨立强先生、寿升第先 生、龚骋昊先生和黄晓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许杭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聘任赵笛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 吴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 ...
小商品城(600415) -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2025-12-19 1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 案》,同意聘任包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为止。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 2025-080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
小商品城(600415) -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及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公告
2025-12-19 10:31
本次选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及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公 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 董事长、副董事长及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选举陈德占先生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 人,选举包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 2025-078 ...
小商品城(600415) -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5-12-19 10:31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 何志超,男,1993 年 3 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 2020.07-2021.01 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助理 2021.01-2024.12 历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分公 司业务经理、财务副经理、财务经理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 2025-082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的议案》,同意聘任何志超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 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2025.01-至今 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何志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小商品城(600415)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12-19 10:3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杭州市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楼(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0571-81676827 传真:0571-85775643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