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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夫股份(002427)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6 12:21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 4 月】 1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3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国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蔡玮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详细内容见本 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请广大投 资者认真阅读!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 | --- | --- |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 |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7 | |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43 | ...
尤夫股份(002427)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6 12:21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 --- | --- |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元) | 544,031,675.24 | 664,730,538.22 | -18.16%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 -26,369,205.92 | -8,696,401.21 | -203.22% | | | 润(元)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 ...
尤夫股份: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6 12:21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利安达审字【2024】第 0133 号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审 计 报 告 2023 年度 目 录 | | 页次 | | --- | --- | | 一、审计报告 | 1-5 | | 二、合并资产负债表 | 1-2 | | 三、合并利润表 | 3 | | 四、合并现金流量表 | 4 | | 五、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5-6 | | 六、资产负债表 | 7-8 | | 七、利润表 | 9 | | 八、现金流量表 | 10 | | 九、股东权益变动表 | 11-12 | | 十、财务报表附注 | 13-103 | 委托单位: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 010) 85 886680 传真号码:( 010) 85 886690 网 真 号 址 : http:// ww w.Reanda.com 审计报告 我们审计了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夫股份公司"或 "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 ...
尤夫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04-26 12:21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2023 年度 委托单位: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 010) 85 886680 传真号码:( 010) 85 886690 网 真 号 址 : http:// ww w.Reanda.com 关于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 i殊普通合伙) 利立 刘素云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景伟鹏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2 利安达专字〖2024〗第 0050 号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夫 股份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
尤夫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6 12:21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 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制度,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行使职权,切实履行股 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 各项工作,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健 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 2023 | 年 8 | 月 21 | 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 | 1、《关于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02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议 | 2、《关于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
尤夫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6 12:21
一、尤夫股份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尤夫 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3 年度 委托单位: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 010) 85 886680 传真号码:( 010) 85 886690 网 真 号 址 : http:// ww w.Reanda.com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利安达审字【2024】第 0134 号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夫股份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目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2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 ...
尤夫股份: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26 12:21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24- 027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董事会已经审议通过,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0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 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 ...
尤夫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6 12:21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情况如下: | 修改条款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 --- | --- | | 第八条 |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 第二十九条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 |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 | | 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 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 | | | 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 | | |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 者 ...
尤夫股份: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2:21
为强化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
尤夫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6 12:21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3年10月,注册地址北京市 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首席合伙人为黄锦辉。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 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和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 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专业资质、业 务 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 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 工 作的要求。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