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HSY(002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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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实业(00259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4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控股(包括全资,下同)子公司以及 本公司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非内幕信息知情人自知悉内幕信息后即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受 本制度约束,直至此等信息公开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和及时报送,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监管和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登记工作。证券投资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登记 管理 ...
金禾实业(002597) - 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46
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决策 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维护股份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股份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应根据股东会的决议, 负责对股份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决策,总经理负责主持股份公司生产经营 管理工作。 第三条 总经理应于每年1季度拟定股份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报董事会审 核批准。董事会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股份公司发生如下交易的,由董事会批准: (一)公司发生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 据; (三)股份公司发生交易的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 利润达到股份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达到 100万元以上的; ( ...
金禾实业(002597)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4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明确公司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 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督促公司真实、完整、准确地在年报中披露所有应披露 的事项。公司管理层应配合独立董事做好年报相关工作,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及时、 准确、完整。 第四条 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 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等,可以视情 况安排独立董事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五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 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在年报披露前15日 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 ...
金禾实业(002597) - 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4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各关联 人发生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规范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决 策程序,防止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以及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 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 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关联交易的决策 权限和审议程序,并在关联交易审议过程中严格实施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决 策制度。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 ...
金禾实业(00259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4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规范、诚信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 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公司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 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 ...
金禾实业(00259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4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 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 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徽金禾实 ...
金禾实业(00259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4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的联系,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充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下简称"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 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负 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负有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重大信息的义 务。 公司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可以指定熟悉相关业务和法规的人员为 证券事务信息负责人,并报备公司董事会秘书认可。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 ...
金禾实业(002597)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4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选择程序以及人选提名提 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 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三至第五条规定 ...
金禾实业(00259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4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和风险控制,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明确审计部和人员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者人员,对公司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 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 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 ...
金禾实业(00259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4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确保公司经理人员勤勉高效地履行职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总经理工作细 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经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的任免由董事长提议,经董事会提名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由总经理提议任免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经董事会提名及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审议并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总经理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发表书 面意见。 第六条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职人数不得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七条 《公司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 时适用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