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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qi Chain(002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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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连锁(00269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2-14 08:3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 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成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会计 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 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 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1 / 6 ...
红旗连锁(002697)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5-12-14 08:30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 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公司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 度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 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的规定 ...
红旗连锁(002697)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12-14 08:30
市值管理制度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 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 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 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 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公司应当立 ...
红旗连锁(00269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14 08:30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现有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及《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 积 ...
红旗连锁(00269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14 08:3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 职相关事宜,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 任、任期届满、解任、退休或者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 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除本制度第五条规定情形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改选出的 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
红旗连锁(00269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2-14 08:30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成都红旗连锁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 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一)负 ...
红旗连锁(002697)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和报备管理制度
2025-12-14 08:30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保证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部信息 保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 案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 况进行监督。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和报备管理制度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 ...
红旗连锁(002697)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12-14 08:30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 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 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财政部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人"或"关联方"。一 ...
红旗连锁(00269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14 08:30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 决机制,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公平、合法地行使股东权利及履行股东义务,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不得通过授权形式由董事会 或其他机构或个人代为行使。股东会对其职权范围内事宜作出决议后可授权董事 会批准决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 ...
红旗连锁(00269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14 08:30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及 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六)与公司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有关的信息; (七)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者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应披露的其 他事项。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 会公众公布上述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以下简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 信息披露行为: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或对股东和其他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