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qi Chain(002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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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连锁(00269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14 08:30
部报告制度 重大信息内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成都红旗连锁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 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董事会秘 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 (二)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各分支机构的董事 和高级 ...
红旗连锁(002697)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12-14 08:30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外报送相关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使用本公司信息的相关行为,加强公司定期 报告、临时公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使用和 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则、《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和《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 或个人。 第五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公司应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拒绝报送。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应当报送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 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册备查。 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 ...
红旗连锁(002697) -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2-14 08:30
章程 —1—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重要要求,坚持和加强 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 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成都红旗连锁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成都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510100720396648R。 第三条 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1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 万股,于 2012 年 9 月 5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Chengdu Hongqi Chain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七号。 ...
红旗连锁(00269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14 08:30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前款所指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 列条件之一:(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 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 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 务, 维护公司利益,尤其要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 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 ...
红旗连锁(00269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2-14 08:30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 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非独立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非担任独立董事职 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章程》确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专门负责 ...
红旗连锁(00269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2-14 08:30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 究制度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章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 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 ...
红旗连锁(00269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14 08:30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 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除遵守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申报外,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 ...
红旗连锁(00269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2-14 08:30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一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 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
红旗连锁(002697) - 章程相关条款修改前后对照表
2025-12-14 08:30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相关条款修改前后对照表 | |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 | | --- | --- | |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 |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 | | | 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 | | 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 |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 |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 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 | | 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 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 | |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 | 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 | 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 其他情形的除外。 | |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 | 前款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 | | 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 | ...
红旗连锁(002697) -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2025-12-14 08: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 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法》中原由监事会行使 的规定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不设监事,由审 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同步废止《成都红旗连锁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自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生 效之日起,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即行废止,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 事自动解任,公司各项制度中尚存的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5-039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 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12 月 14 日,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