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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真科技(003007) -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5-02-24 08:00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飞雪女士的通知,获悉王飞雪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 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飞雪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股份 质押产生的相关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其所持有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3、若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王飞雪女士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 措施应对风险; | 股东 | 是否为控股股 东或第一大股 | 本次解除 质押股份 | 占其 所持 | 占公 司总 | | 解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起始日 | | 质权人 | | 名称 | 东及其一致行 | 数量 | 股份 | 股本 | | ...
直真科技(003007) -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5-02-21 11:45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 是否为 | 控股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占其 | 占公 | 是否 | 东或第 | 本次质押 | 股东 | 所持 | 司总 | 是否为 | 为补 | 质押起 | 质押到 | | | | 一大股 | 数量(万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名称 | 股份 | 股本 | 限售股 | 充质 | 始日 | 期日 | 东及其 | 股) | | | 比例 | 比例 | 押 | 一致行 | | | | | | | | | | | | 动人 | 浙商证券 | | | | | | | | | | | | | | 2025年2 | 2026年2 | 个人资金 | 王飞雪 | 是 | 否 | 否 | 股份有限 | 200.00 | 8.03% | 1.92% | 月20日 | 月20日 | 需要 | | 公司 | 合计 | 200.00 | 8.03% ...
直真科技(003007) -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2025-02-10 10:46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证券代码:003007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ZZNode Technologies Co., Ltd.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 10 号 C207)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二〇二五年二月 1-1-1 声 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募集说明书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 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 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募集说明书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经纪人、律师、 ...
直真科技(003007)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修订稿)
2025-02-10 10:46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二〇二五年二月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本保荐机构")接受北京直 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直真科技")的委托, 担任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本保荐机构及相关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 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 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1-2 发行保荐书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介绍 ...
直真科技(003007)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2025-02-10 10:46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 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B10012 号 HITE S I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 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修订稿)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B10012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出具的《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54 号) (以下简称"问 询函")已收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 "我们")作为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直 真科技")2021 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就问询函中与 会计师相关的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回复内容如下; 说明: | 黒体(加粗)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 --- | --- | | 宋体(不加粗)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 楷体(加粗) | 涉及申 ...
直真科技(003007)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修订稿)
2025-02-10 10:46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二〇二五年二月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 及其保荐代表人胡冰洋、范晓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的有关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 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上市保荐书的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所涉简称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一致。 3-3-2 上市保荐书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中文名称:北京 ...
直真科技(003007) -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5-02-10 10:46
Merits Ir 植德律师事务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植德(证)字[2024]029-8号 二〇二五年二月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Merits & Tree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1 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 12 层 | 邮编:100007 12th Floor, Raffles City Beijing Office Tower, No.1 Dongzhimen South Street,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07 P.R.C 电话(Tel):010-56500900 传真(Fax):010-56500999 www.meritsandtree.com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植德(证)字[2024] 029-8号 致: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订的《律师服务合同》,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法律 ...
直真科技(003007)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5-02-10 10:45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 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54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 2025年2月11日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 研究和逐项落实,对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并相应修改了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北京直真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等公告文件。 近日,公司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审核问询 函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补充和修订 ...
直真科技(003007) -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修订稿)
2025-02-10 10:31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证券代码:003007 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二〇二五年二月 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出具的《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54 号)(以下简称"《审 核问询函》")已收悉。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 "直真科技")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北京植 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回复如 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使用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黑体(加粗)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 --- | --- | | 宋体 | 审核问询函 ...
直真科技(003007)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01-24 16:00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一月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1 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 12 层 邮编:100007 12th Floor, Raffles City Beijing Office Tower, No.1 Dongzhimen South Street,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07 P.R.C 电话(Tel):010-56500900 传真(Fax):010-56500999 www.meritsandtree.com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京(会)字[2025] 0010 号 植德京(会)字[2025] 0010 号 致: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 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通过出席现场会议方式参加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