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GT(300476)

Search documents
胜宏科技: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29 16:43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 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胜宏 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 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及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全部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 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 ...
胜宏科技: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2025年7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29 16:43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 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及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全部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 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 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并遵循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第五条 公司 ...
胜宏科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29 16:43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特定发 行股票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 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明 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募 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并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公司 ...
胜宏科技: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29 16:43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 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一)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 (四)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分、子公司负责人; (五)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收购人; (六)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上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的披露所有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 ...
胜宏科技: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29 16:43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提名委员会成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 则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提名委员会成员不再担任公司 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提名委员会成员资格。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 第 1 页/共 6 页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因成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 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的委员人选,补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委员担任董 事的任期结束。在提名委员会成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提名委员会暂停 行使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七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提名委员会成员。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 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胜宏科技: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2025年7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29 16:43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含义 一致,独立董事须同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要求的独立性。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 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
胜宏科技: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29 16:43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指公司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作为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业务 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 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增强公司自我约束,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内部审计基本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胜宏科技: 利益冲突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29 16:43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利益冲突管理制度(草案)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利益冲突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防范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连同其下属子公司, 统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监事(如适用)、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 的利益冲突,促进公司业务的规范发展,根据《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及定义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如适用)、高级管 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冲突指当公司董事、监事(如适用)、高级管理人 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所代表的公司利益与其自身的利益之间存在冲突,可能损害公 司和其股东权利的情形。 第三章 利益冲突常见情形 第四条 董事、监事(如适用)、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其他公司的权益: (一)持有与公司存在竞争的公司的任何权益(通过证券市场取得权益,且 仅持有低于该公司发行在外 5%的权益的投资除外); (二)持有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公司(如公司的供应 ...
胜宏科技: 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29 16:43
Core Viewpoint - The document outlines the foreign exchange hedging management system of Shenghong Technology (Huizhou) Co., Ltd, aiming to standardize hedging operations, mitigate foreign exchange risks, and ensure compliance with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1][2][3]. Group 1: General Principles - The purpose of the hedging management system is to regulate foreign exchange hedging activities and effectively control foreign currency exchange rate risks [1]. - The hedging activities include various financial instruments such as forward foreign exchange contracts, foreign exchange swaps, currency swaps, foreign exchange options, interest rate swaps, and other foreign exchange derivatives [1][2]. - The system applies to both the company and its subsidiaries, treating subsidiary hedging activities as those of the listed company [1]. Group 2: Operational Regulations - The company must conduct hedging activities based on legitimate, prudent, safe, and effective principles, ensuring that these activities align with normal business operations and do not involve speculative trading [2]. - Hedging transactions are only permitted with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pproved by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Exchange and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and the hedging limits must not exceed those approved by the board or shareholders [2]. - The foreign exchange hedging contracts must not exceed the company's predicted foreign exchange receipts and payments, and the delivery period must match the actual execution period of the business [2]. Group 3: Approval Authority - A feasibility analysis report must be prepared and submitted to the board for approval before conducting hedging activities [3]. - Certain transactions require submission to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 if they exceed specified thresholds related to net profit and net assets [3]. - The board of directors and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 serve as the decision-making bodies for hedging activities [4]. Group 4: Management Process - The financial center is responsible for planning, funding, executing, and managing hedging activities, while the internal audit department oversees the actual operations and risk management [4][5]. - The financial center must analyze foreign exchange market trends and propose hedging plans, which require approval from the financial head and the company president [5]. - Each hedging transaction must be documented, and the internal audit department must regularly review the operations and report findings to the board's audit committee [5][6]. Group 5: Risk Management and Information Disclosure - All personnel involved in hedging must adhere to confidentiality protocols regarding transaction details and financial status [6]. - The financial center must ensure timely settlement with financial institutions based on actual foreign exchange receipts and payments [6][7]. - The company is required to disclose information related to hedging activities in accordance with regulations from the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and the Shenzhen Stock Exchange [7].
胜宏科技: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29 16:43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 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 定,同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裁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 勤勉的义务。 以公司总裁为代表的经理层团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董事会负 责并报告工作。 经理层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以 保证: (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二)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三)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四)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裁等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四条 公司全资子公司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 经理层组成与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