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GZHOU GAOXIN(300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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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高新(30047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6-18 09:48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 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总经理层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工 作,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总经理层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层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 行忠实和勤勉的义务。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 权力,以保证: (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二)以忠实和勤勉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三)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四)接受董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章 总经理层人员组成与任免程序  ...
 杭州高新(30047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6-18 09:48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6 月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高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代行 董事会秘书的权利并履行其职责。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前 10 日书 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 ...
 杭州高新(30047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6-18 09:48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 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是: (一) 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 ...
 杭州高新(300478)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6-18 09:48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 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管理制度 第三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总经理应当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本年度 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财务总监应当向独 立董事汇报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 第四条 公司管理层应安排独立董事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 ...
 杭州高新(30047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6-18 09:48
2025 年 6 月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 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 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 不限于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部门包括: 财务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及初审所有被担保 人提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与持续风险控制;董事会办公室负责 ...
 杭州高新(30047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6-18 09:48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 负责,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 用于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或《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 谋取利益。 第四条 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委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证券事务代表由董事会秘书提名,由董事会聘任。公司 投资证券部协助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 ...
 杭州高新(300478)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06-18 09:48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 年 6 月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 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高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非职工董事时, 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 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 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 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就选举非职工董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非职工董事"包 ...
 杭州高新(30047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18 09:48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 及《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 合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强化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和 内部控制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委员应当为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 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应当 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 ...
 杭州高新(30047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6-18 09:48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 领导下具体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日常工作,负责保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资 料。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的信息披露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 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工作。未经董事会批 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 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 露的内容资料,须经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的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杭州 ...
 杭州高新(30047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6-18 09:48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关系指在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对公司 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或途径,主要包括关联人与公司存在的股 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利益关系。关联关系应从关联人对公司进行 控制或影响的具体方式、途径及程度等方面进行实质判断。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上述第(一)项所列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 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不 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四)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