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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仪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11:23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人")作为北 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仪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 对汉仪股份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情况。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 序号 | 类别 | 公司名称 | | --- | --- | --- | | 1 | 公司本部 |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2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驿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3 | 全资子公司 | 翰美互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 | 4 | 全资子公司 | 北京嗨果科技有限公司 | | 5 | 全 ...
汉仪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2 11:23
证券代码:301270 证券简称:汉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仪股份")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 高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 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 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经 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 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 ...
汉仪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2 11:23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北京 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 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
汉仪股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2 11:23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北京汉仪 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周东生、 戴祖勉、苗丁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 经核查,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周东生、戴祖勉、苗丁的任职经历以及提交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汉仪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2 11:23
一、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1,432,957.18 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为人民币 37,189,595.17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 公积金 3,718,959.52元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 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 148,125,688.59 元,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 164,140,104.72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3 年度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48,125,688.59 元。 证券代码:301270 证券简称:汉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
汉仪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2 11:23
证券代码: 301270 证券简称: 汉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二)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 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 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 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7 号》 (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 无需提交公 ...
汉仪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2 11:23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监督与风险控制,强化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 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汉仪 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 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 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 ...
汉仪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2 11:23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 职责,公司经营整体实现盈利,实现了可持续健康发展。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 决策过程,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了公司全年各项工作 目标的实现。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1,714.63 万元,同比增长 1.98%;实现归母净 利润 4,143.30 万元,较前一年度下降 25.15%。总体来说,公司业务保持稳定, 传统字体业务尤其是字库软件授权业务的营业收入、利润率及盈利质量均保持在 较好水平。如果剔除本年度因单次展览活动所带来的偶发影响,公司的营业收入 和净利润规模稳定,毛利率依然较高且经营性现金流良好。 在字库软件授权业务上,公司报告期内实现收入 16,058.26 万元,较去年同 ...
汉仪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2 11:23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 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 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1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议事机构,主要负责对拟任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不少于二名,并由独立 董事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 ...
汉仪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11:23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人")作为北 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仪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汉仪股份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68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2,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2,511,258.4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9,488,7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