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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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维护网络消费权益有保障
Sou Hu Cai Jing· 2025-07-03 10:37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件网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聚焦直播营销欺诈、七日无理由退货争议、促销规则误导、格式条款歧义及个人信息过度收集等网络 消费领域痛点,通过司法裁判明确规则边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促销规则的公平性与透明度同样受到司法关注。某家具公司开展床垫促销活动,宣称前50名付定金者可享半价优惠。消费者张某提前支付定金并获客服确认 有机会享受优惠,但最终未被列入优惠名单。法院认为,商家在促销活动中存在误导行为,判决商家返还张某一半价款。此案督促经营者规范促销规则,避 免以模糊规则损害消费者权益。 针对演唱会门票等特殊商品的退票争议,司法裁判强调格式条款的解释应有利于消费者。消费者方某在某票务平台购买两张演唱会门票,因行程变更申请退 票,其中一张被平台以"已享受一次退票权益"为由拒绝退还20%票款。法院审理认为,平台对退票规则的解释存在歧义,应作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判决 平台退还剩余票款。此案要求经营者明确格式条款内容,防止因规则模糊引发纠纷。 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司法裁判对过度收集行为亮剑。消费者马某在使用某词典APP时,发现其自动勾选隐私政策并强制收集手机号,遂诉至法院。法院认 定,AP ...
网络消费潜力释放,权益保障力度不减—— 营造网络消费放心环境
Jing Ji Ri Bao· 2025-06-27 22:02
经营者虚假宣传、七日无理由退货被拒、演唱会门票退款受阻、过度收集消费者信息……日前,最高人 民法院发布5件网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警示商家诚信经营,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聚焦网络消费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人民法院在个案中树立正确导向,发挥裁判示范引领作用。最高 法民一庭相关负责人表示,人民法院将认真总结网络消费变化趋势和规律,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支持拓展网络消费场域,护育网络消费韧性,厚植网络消费潜力,促进网络消费蓬勃健康成长,为高质 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新业态带来新问题 潮玩领域掀"浪潮",Labubu更是一"bu"难求;生鲜、数码、家电等类目的销量表现亮眼……今 年"618"折射网络消费新亮点。京东"618"期间,3C、家电品类的规模、增速稳居行业第一,服饰美妆、 日百品类增速领跑行业,多元业态同频共振带动百万线下门店订单强劲增长,京东采销直播成交额同比 增长285%。 "今年'618'网络消费趋势和结构有明显变化。"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刘诚分析,其中 一个鲜明特点是价格战弱化,更比拼产品质量。与此同时,消费者更关注性价比。以AI为代表的高科 技产品、低能耗的绿色产品、户外运动 ...
成都互联网法庭发布网络消费治理白皮书
Sou Hu Cai Jing· 2025-06-19 22:51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实习生 姚媛媛 白皮书指出,纠纷高发源于四大问题:平台资格审核流于形式,如杨某诉某科技公司案中,平台允许实际经营者与营业执照不符的商家入驻;格式条 款"暗藏陷阱",某科技公司单方面变更演唱会时间并以"不退不换"拒绝退款被法院认定无效;商家处罚失衡,部分平台划扣违约金、封禁账户等措施超出 合理范围;自营平台身份披露模糊,王某诉某供应链公司案中,平台未显著标识第三方商家,导致消费者混淆。 系统治理:构建多元共治新格局 针对上述痛点,白皮书提出系统性对策建议:一是构建网络消费健康发展新生态,由行业协会牵头制定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标准,打造智能化数字契约,建 立动态信用评级体系;二是压实平台责任,鼓励平台完善自治规则,搭建"AI客服初筛—平台调解—第三方评估"的三级解纷漏斗,前置化解纠纷;三是强 化标准引领,健全全周期治理机制,推动"标准+认证"市场化驱动;四是完善多元解纷体系,联动监管部门、电商平台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通过司法 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提升服务效能,严惩网络欺诈等违法行为。 成都互联网法庭同步发布涉网络消费治理五大典型案例,涵盖资质审核、格式条款、违约金调整等典型场景,为行业治理提供具 ...
消费活力持续激发 青海省5月社零总额同比增长4.5%
Sou Hu Cai Jing· 2025-06-19 20:20
根据青海省商务厅的统计数据显示,1月—5月青海限额以上企业零售额增长2%,增速较1月—4月提高0.8个百分 点。限上批发、零售、餐饮企业零售额分别增长2.8%、1.1%、6.1%,住宿业降幅持续收窄。重点商品中,家用电 器和音像器材类(45.1%)、建筑及装潢材料类(27.8%)等8类商品零售额实现正增长,汽车零售额5月当月同比 增长8.6%,月度汽车零售额连续3个月正增长。 市民游客选购"雪豹"系列文创商品(央广网记者 汪晓青 摄) 央广网西宁6月20日消息(记者汪晓青)记者从青海省商务厅获悉,今年以来,青海省商务系统加强消费运行调 度,大力实施社零攻坚,多措并举、扎实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等一系列提振消费政策落地显效,全力巩固增强消 费回升向好态势。 1月—5月,青海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7.2亿元,同比增长2.5%,较前4个月提高0.6个百分点。5月当月, 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2.96亿元,同比增长4.5%,连续3个月实现4%以上正增长。 下一步,青海省商务厅将通过"政策+活动"双驱动,强化运行调度,狠抓社零攻坚,落实好以旧换新政策,持续 释放大宗消费潜力,开展好购在中国、"外贸优品"中华行、青海 ...
防范未成年人网络消费陷阱
Jing Ji Ri Bao· 2025-06-18 20:16
日前,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关于促进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家庭教育的指引》,从防范不良信息影响、应 对网络欺凌、预防网络沉迷、处理非理性消费等方面提出20余项具体建议,对全国加强未成年人网络权 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举措加强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比如,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网 络保护"专章,国务院据此制定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为加强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提供法律 依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网信办等部门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平台企业通过技术手段防止未成年人沉 迷网络游戏、遭受不良信息侵害;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件,要求各级法院以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 的融合履职推进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一系列举措有力地推进了未成年人用网行为的法治保障。接下来, 加强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要多措并举。 强化法律保障,消除监管漏洞。立法机关应进一步细化相关法律规则,比如借鉴国外经验,探索实行分 级消费限制制度,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分段设置消费权限。执法部门应加强监管,确保每一项针对平台 企业义务的规定执行到位。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 建立网络保护专项分析报告机制,发现问题后 ...
护航网络消费市场,让“消费马车”跑得更快更稳
Ren Min Wang· 2025-06-17 00:32
在网络直播营销中,销售主播承诺的"假一赔十"是否具有合同效力?网络店铺销售的商品在页面中 显示"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能否得到法律支持?使用APP时遭遇隐私政策"霸王条款"怎么办?……与 传统消费相比,网络消费的快速发展,对进一步完善消费模式、提升消费效率、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出了 更高的要求。 "网络直播营销具有'即时互动﹢场景化'的优势,但实践中容易出现虚假宣传、'货不对板'问 题。"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案判决有助于规范经营者在直播带货中的宣传行为,对 虚假宣传行为予以否定,有利于充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直播行业规范运营。 为了吸引消费者、提升消费额,除了向消费者作出高于法定标准赔偿承诺促使消费者消费外,电商 平台及经营者还经常开展种类繁多的促销活动。 在张某与某家具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某家具公司开展促销活动时提前打开定金支付渠 道,张某支付定金后即告知客服人员,客服人员表示张某有机会享受优惠,张某随后支付了尾款。后 来,该公司公示的优惠名单中并无张某,该公司认为,张某未在活动时间内下单,不符合优惠条件。张 某诉至法院,请求该公司返还商品一半的价款。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 ...
网上“买买买”,权益保护要跟上(法治聚焦)
Ren Min Ri Bao· 2025-06-16 22:13
洪 琥绘 (《讽刺与幽默》供图) 网络消费为人们日常生活提供较大便利,已成为群众消费的重要方式。网络消费快速发展对进一步完善 消费模式、提升消费效率、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网上"买买买",消费者要的是放心与舒心。人民法院依法制裁经营者违背销售承诺、破坏消费预期的侵 权行为,做好消费者权益兜底保障。为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最高人民法院16日发布网 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聚焦网络消费新领域和新问题,回应群众关注热点。 手串直播营销中,消费者遭遇"货不对板"—— 经营者高于法定标准的"假一赔十"承诺必须履行吗? 【典型案例】 张某某系某网络店铺的经营者。在某次直播营销中,该店铺的主播人员将黄檀木类的黑酸枝木(系大叶 紫檀)制作的手串宣称为正宗小叶紫檀材质制作,并承诺"保真""假一赔十"。侯某观看该直播后购买手 串1件,支付价款1000元。侯某收到手串后发现不是小叶紫檀材质,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张某某赔偿10 倍价款1万元。 审理法院认为,该票务平台在票务须知中载明的退票条件,属于格式条款。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 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 ...
针对网络消费那些“坑”,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维护消费者权益
Xin Hua She· 2025-06-16 08:29
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说不支持就不支持? 胡某在网上买了一款女士手提包,购买时店铺页面显示该手提包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胡某收货后于 七日内申请无理由退货,被店家韩某拒绝。胡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韩某承担退货退款责任。 审理法院认为,虽然韩某在商品详情标注了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但并未合理说明该手提包性质属于 不宜退货的理由,也未举证证明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会导致商品价值的大幅度贬损或给经营者造成重大 损失。最终判决韩某退还货款,同时胡某退还该手提包。 这个案子也提醒商家,虽然经营者可以依法与消费者约定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但不得任意扩大范 围,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放心消费"。 七天无理由退货被拒、承诺的优惠说没就没、演唱会门票无条件退票受阻……网络消费快捷方便,也暗 藏不少令人防不胜防的"坑"。最高人民法院16日发布5件网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警示商家诚信经营, 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付款后翻脸不给打折,"限时优惠"谁说了算? 一起案例中,某家具公司开展床垫促销,规则为某日20时开始付定金,前50名付定金者享受半价优惠。 但实际上,该公司当日19时33分就开始接受定金支付。 张某于19时40分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