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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胜电子(600699) - 均胜电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1-03 16:00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5-005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11/6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12/23~2025/12/22 | | 预计回购金额 | 15,000 万元~30,000 万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 |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 |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0 万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0 万元 |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 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 ...
均胜电子(600699) - 均胜电子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31 16:00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5-004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或"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在浙江宁波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9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剑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二期(有 限合伙)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二期 (有限合伙)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 / 2 的相关制度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均胜电子(600699) - 均胜电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草案)
2024-12-31 16:00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的管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 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附录C3《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守则》")、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的管理。本办法中的"买卖"及"交易"应具有 ...
均胜电子: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23 10:45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沪法意[2024]第 318 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8层 电话:86-21-3886 2288 传真:86-21-3886 2288*1018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沪法意[2024]第 318 号 致: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均胜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北京 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或"公 ...
均胜电子:均胜电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23 10:45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4-084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区清逸路 99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946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01,869,26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43.1127% | | 份总数的比例(%) | | 注:截至 2024 年 12 月 17 日,扣除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后,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 1,396,037,528 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均胜电子:均胜电子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12-19 09:56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4-083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序 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 | | --- | --- | --- | --- | | 1 | 均胜集团有限公司 | 517,457,701 | 36.73 | | 2 | 王剑峰 | 35,036,959 | 2.49 | | 3 | 浙江融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6,870,963 | 1.20 | | 4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5,538,410 | 1.10 | | 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 14,562,957 | 1.03 | | 6 | 资基金 谢科鸟 | 11,432,300 | 0.81 | 一、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1 / 2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 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 ...
均胜电子:均胜电子关于取得香山股份控制权的公告
2024-12-18 09:25
鉴于公司已通过增持香山股份股票方式成为其第一大股东,香山股份原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一致行动人签署了《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并出具了 《关于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函》,且充分认可并支持均胜电子成为香山股份控股 股东,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正式向香山股份提出尽快对其董事会、监事会 进行提前换届选举的要求,并拟通过提名并决定半数以上董事会成员选任来确认 公司对香山股份的控制地位并成为其控股股东。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4-082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香山股份控制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或"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持广东 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并拟最终取得控制权的议案》。基于对广东香山 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山股份")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 展前景的信心,公司通过深圳证券 ...
均胜电子:均胜电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席绚桦)
2024-12-06 11:19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席绚桦,已充分了解并同、由提名人宁波均胜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 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
均胜电子:均胜电子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草案)
2024-12-06 11:19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 金专户")集中管理。 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也应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及《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权证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募集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 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