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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驾贡酒(603198) -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9 10:50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促进公司完善治理、规范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指引》及《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 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 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 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基础上,积极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 (二)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 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三)平等性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应当平等对待所有 投资者,尤其为中小 ...
迎驾贡酒(603198) -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0-29 10:50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 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其职责,协调和 组织具体工作。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 、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 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 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 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秘书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
迎驾贡酒(603198) -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9 10:50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 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安徽迎驾贡酒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制度是指由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 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 披露出现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与处 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公 司实际控制人、各部门负责人、分公司和子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 息披露工作相关的其他人员。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 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 不良影 ...
迎驾贡酒(603198) -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9 10:50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及《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 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 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 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 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 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 ...
迎驾贡酒(603198) -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0-29 10:50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 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 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 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 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迎驾贡酒(603198) -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9 10:50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 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其 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 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 资融券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 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 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 ...
迎驾贡酒(603198) -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9 10:50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 《企业会计准则》及《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一切财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接受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机构 以及证券监管、税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系 第四条 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有 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工作在董事会 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财务负责人实施。 第五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为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对董事会 负责,在总经理领导下主管公司各项财务工作,财务负责人必须按《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与聘用程序进行聘用或解 聘。 第六条 财务负责人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 ...
迎驾贡酒(603198) -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0-29 10:50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 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徽迎 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内 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 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委员")为 3 人,全部由董 事组成,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 2 人为 独立董事,并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 ...
迎驾贡酒(603198) -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0-29 10:50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 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率和决策水平,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 或"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 建议、方案。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细则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 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八条 当战略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 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 生,其中至少包括 1 名独立 ...
迎驾贡酒(603198) -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9 10:50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公司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的规定及聘任合同的相关约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确定是否 补偿以及补偿的合理数额。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 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迎驾贡酒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 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 职原因。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辞任生效。高级管理人员 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