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S(002463)
Search documents
沪电股份(00246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1 11:07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 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沪士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 会办公室印章。董事会秘书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经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
沪电股份(002463)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1 11:07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 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所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 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 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三)对于必需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国家法规加以规范; (四)在必需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当执行《公司 ...
沪电股份(00246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0-31 11:07
为了规范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七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专户不得 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第八条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超募资金也应当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第九条 ...
沪电股份(00246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1 11:0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充分发挥 股东会的作用,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程序及决 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 ...
沪电股份(00246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0-31 11:07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对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控股子公 司。 第四条 以公司本部或控股子公司名义进行的所有担保,均由公司统一管理, 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 供担保。 1 第二章 对外提供担保的基本原则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银行债务或其它债务 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 为。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银行借款担保、银 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一章 总则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对外担保,按照本 管理制度执行。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现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 ...
沪电股份(002463)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0-31 11:07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充分发挥 股东会的作用,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程序及决 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 《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
沪电股份(002463)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1 11:07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经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沪 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
沪电股份(002463)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0-31 11:07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 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 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沪士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季应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四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 ...
沪电股份(00246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1 11:07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 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 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沪士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总 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 体现责任、权力、贡献、利益相一致的原则; (二)实行薪 ...
沪电股份(002463)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31 11:07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已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于 2010 年 7 月 26 日经证监许可[2010]992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000 万股。于 2010 年 8 月 18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WUS PRINTED CIRCUIT (KUNSHAN) CO., LTD. 1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原沪士电子(昆山)有限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 业法》设立的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经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经 贸资二函(2002)第 1458 号文批准,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家 工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