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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京琳)
2024-03-27 10:22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京琳 1、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 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 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 / 4 | |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 | | --- | --- | --- | --- | --- | --- | | 独立董事 | | | | 情况 | | | 姓名 | 任职期间 实际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次数 | 任职期间 | 实际出席 | | | 报告期内 次数 | 次数 | | 报告期内 | 次数 | | | 会议次数 | | | 会议次数 | | | 陈京琳 5 | 5 | 0 | 0 | 1 0 | |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 项提出异议。 本人作为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
新国都: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3-27 10:22
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24-010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国都")提供担保总 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2024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提高融资效率,公司于2024年3月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 额度,单个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10亿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授信项 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 保额度,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 度。单个银行超出以上额度的授信事项及累计超 ...
新国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2024-03-27 10:22
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24-018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国都")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发 展需要开展总额度不超过等值 7 亿元人民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审议 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远期结售汇业务和选择合作银行。现就 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合理布局海内外市场,公司积极开展、 维护海外业务发展。根据公司审计报告,2021 至 2023 年,公司实现的海外营业 收入分别为 5.44 亿元、9.10 亿元、9.87 亿元,占公司总体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 为 15.07%、21.08%、25.97%。随着公司海外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外汇结算业务 量逐步增加。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 定影响。为了降低汇率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
新国都:2023年度监事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03-27 10:22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履职情况报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会,在 2023 年度 工作中,监事会本着对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围绕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 切实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工作,保障了公司 规范运作和资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维护了公司权益及股东权益。现就监事会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监事会监事张金燕女士、田丽满女士、李林杰先生参加了公司召开 的监事会,对会议材料进行认真的审阅,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 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3 年度对公司监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 出异议。 二、发表意见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 发展规划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 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一致通 监事 应出席次 ...
新国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4-03-27 10:22
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24-011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 为控制风险,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包 括不限于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券商收益凭证等),不包含购买以 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或信托产品。 2、投资金额: 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 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 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 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 资金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 (二)投资金额: 使用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在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 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
新国都:2023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2024-03-27 10:22
二、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努力践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高度重 视投资者保护工作,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努力经营提升业绩、倡导价 值投资,为股东创造更大回报。2023 年公司主要通过首次披露 ESG 报告、建立健 全相关制度、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有效与投资者互动等方式维护广 大投资者权益。结合"双链"不断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以合规链确保公司 资本市场表现合规;以价值链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稳健,努力践行高质量发展, 搭建企业与资本市场之间的沟通桥梁。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主要开 展了下列工作,现将 2023 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具体内容汇报如下: 一、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提升信息披露水平 信息披露是公司对投资者最直接的沟通交流方式,公司通过建立健全内控制 度保证公司规范运作,通过建立《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并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披露 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广大投资 ...
新国都: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27 10:2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70人,共有注册会计 师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和要求,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成 立于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 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 ...
新国都: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2024-03-27 10:22
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作为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 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相关事宜发表如下确认意见: 公司本次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内容真实、 完整,编制及审核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 的内容与格式》中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年度报告的编制、审核以及出具的最终报告等没有异议。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 高级管理人员签署: | 刘祥 | 石晓冬 | 孙彤 | | --- | --- | --- | | 韦余红 | 姚骏 | 郭桥易 | 宋菁 监事签署: 李林杰 张金燕 田丽满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根 ...
新国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3-27 10:22
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24-008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5,043,091.0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1,497,250.94元。根 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580,673,575.08元,合并报表 可分配利润为1,557,348,564.44元。 综合考虑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整体财务情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 前景和战略规划等因素,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同时兼顾广大中小投 资者的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 ...
新国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曲建)
2024-03-27 10:21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曲建 本人作为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的规定,忠实、勤勉、诚信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对重大事项客观独立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独立董事曲建:男,196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员,经济学 博士后。深圳市发展经济研究会理事长,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副院长, 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石油化工交易所有限公司监事, 广东省政协委员、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大会代表。2020 年 5 月至 2023 年 5 月担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