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R(30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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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库科技(300620)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2025-11-21 12:1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鉴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和可 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苏州安捷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并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 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规定, 本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现说明如下: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 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1 (以下无正文,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 ...
光库科技(300620) -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2025-11-21 12:10
2025 年 6 月 3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捷普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以"1,700 万美元+交割时标 的公司的净现金-标的公司承担的交易费用"为对价,收购武汉光库科技有限公司 (曾用名为捷普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光库")100%股权。武汉 光库具有完整的光有源、无源器件制造和光器件封装能力,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业 务范围相近,属于十二个月内连续对相关资产进行购买的情形,上市公司已在计算 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将该等现金收购交易的相关数额一并纳入累计 计算,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除上述现金收购交易外,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未 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其他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 围的情形。 1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光库科技") 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张关明、苏州讯诺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光库科技(300620)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11-21 12:1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上述现金收购交易外,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 1 公司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其他需要纳 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 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光库 科技")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张关明、苏州 讯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讯诺")、刘晓明、杜文刚、 于壮成 5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苏州安捷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安捷讯")99.97%股份,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 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在本次 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 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 ...
光库科技(300620)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5-11-21 12:1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 之专项核查意见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光库 科技")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张关明、苏州 讯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讯诺")、刘晓明、杜文刚、 于壮成 5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苏州安捷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安捷讯")99.97%股份,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 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 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规定,审阅了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对本 次交易涉及的如下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 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 见》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确 ...
光库科技(300620)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2025-11-21 12:1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光库科 技")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张关明、苏州讯 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讯诺")、刘晓明、杜文刚、于 壮成 5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苏州安捷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安捷讯")99.97%股份,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 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 问")接受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其他相关法规规范要求,华泰联合证券出具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作出如下承诺: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 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 性差异;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 查,确信披 ...
光库科技(300620)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11-21 12:1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德恒 06F20250364-00002 号 致: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 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专项 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 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保证本专项核查意见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本所依据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中国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 ...
光库科技(300620)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2025-11-21 12:10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光库科技") 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张关明、苏州讯诺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讯诺")、刘晓明、杜文刚、于壮成 5 名交 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苏州安捷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 公司"或"安捷讯")99.97%股份,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 问")接受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关于加强 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 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就本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 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核查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 第三方的行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 ...
光库科技(300620)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核查意见
2025-11-21 12:10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光库科 技")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张关明、苏州讯诺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讯诺")、刘晓明、杜文刚、于壮 成 5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苏州安捷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标的公司"或"安捷讯")99.97%股份,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 三十条规定情形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 问")接受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重组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 十条 ...
光库科技(300620)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2025-11-21 12:10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 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 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光库科 技")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张关明、苏州讯诺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讯诺")、刘晓明、杜文刚、于壮 成 5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苏州安捷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标的公司"或"安捷讯")99.97%股份,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 问")接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是否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进行核 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交 ...
光库科技(300620) -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2025-11-21 12:10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所现说明如下: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所及经办人员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 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中路 78 号院首汇广场 10 号楼[ 话:86(10)6827 8880 传真:86(10)6823 81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情形的说明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光库科技") 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张关明、苏州讯诺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讯诺")、刘晓明、杜文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