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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美股份: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1-01 08:50
公司代码:603379 公司简称:三美股份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Sanmei Chemical Industry Co., Ltd. (浙江省武义县青年路 218 号)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18日14点30分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八日 | 2024 |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 | --- | --- | --- | | 2024 |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5 | | |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7 | | 议案二:关于预计 |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8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集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 ...
三美股份: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修订)
2024-01-01 08:50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 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健全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 ...
三美股份: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修订)
2024-01-01 08:50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负责公司内、外部审 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 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 ...
三美股份: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4-01-01 08:48
投资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公司在授权额度内可循环进 行投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18 亿元人民币),滚动使用。 授权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单笔理财产品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 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 财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 的理财产品,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市场利率变动等风险影响,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及预期。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美股份")于 20 ...
三美股份: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2024-01-01 08:48
1、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或因公司 经营、投资等需要致使回购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部分实施的 风险。 2、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 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其他致使董事会决定变更或终止本次 回购方案的事项,导致回购无法顺利实施或变更、终止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如因员工持股计划及 /或股权激励方案未能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 及/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回购股份在法定期限未能或未能全部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函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体 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 月内均不存 ...
三美股份: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修订)
2024-01-01 08:48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 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 以上的董事的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召集并主持提名 ...
三美股份: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修订)
2024-01-01 08:48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和《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促 ...
三美股份: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暨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4-01-01 08:48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暨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传真:0579-87649536 电子邮箱:hyc@sanmeichem.com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美股份")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暨变 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 过,同意聘任林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因本次工作调整,林卫先生已申请辞去公 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自辞职申请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胡宇超女士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胡宇超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 ...
三美股份: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修订)
2024-01-01 08:48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 研究,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 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等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 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工作机构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名。 第四条 董事 ...
三美股份: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1-01 08:48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 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 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 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公司为进一步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提升规范运作水 平,同时结合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