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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化学: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01 11:42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4-045 定的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要求及各项条件。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从登先生主持,其中独立 董事高卫东先生、宋海涛先生、潘彬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应到 董事 9 人,实到 9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公司拟向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 尤小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 100%股 权;拟向华峰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 ...
华峰化学: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2024-11-01 11:42
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1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集团")、尤小平、 尤金焕、尤小华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持有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 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 经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第四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慎判断,董事 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 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 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确保定价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
华峰化学:关于本次交易事项停牌前一交易日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公告
2024-11-01 11:42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4-044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 1 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10 月 28 日)的前十大流通股 关于本次交易事项停牌前一交易日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因筹划以发行股 份及现金支付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集团")持有的浙江 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及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 共同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 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峰化学,证券代码:002064) 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筹划发行股份等 方式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停复牌 ...
华峰化学: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2024-11-01 11:42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也不 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 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 日 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集团")、尤小平、 尤金焕、尤小华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持有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 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 ...
华峰化学: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2024-11-01 11:42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 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 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 为。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集团")、尤小平、 尤金焕、尤小华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持有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 司合计 100.00%的股权。 就本次交易,经比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逐 项自查并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上市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1、擅自改 ...
华峰化学: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11-01 11:42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一、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分别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浙 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 100%股权 (以下统 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交 易对方尤小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方尤金焕、尤小华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均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公司构建更加完善的产业链,有利 于被收购资产借助上市公司平台资源更好更快地发展,有利于公司做大做强,进 一步改善财务状况、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做强主业、增强抗风险 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独立董事 3 名。会 议的 ...
华峰化学: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01 11:42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4-046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利女士主持,其 中监事张浩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 5 人,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公司拟向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 尤小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 100%股 权;拟向华峰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 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 ...
华峰化学:关于筹划重组的一般性风险提示公告
2024-11-01 11:42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4-047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集团")持有的浙江 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热塑"或"华峰 TPU")100%股 权以及华峰集团、 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共同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合成树脂")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 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华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尤 小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尤金焕、尤小华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2024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构成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等与本次交易相 ...
华峰化学: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4-11-01 11:42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4 年 11 月 1 日 1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标的资产不存在限 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不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或影响标的资产合法存续的情形, 其在约定期限内过户至公司不存在法律障碍。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 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突 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 争。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集团")、尤小平、 尤金焕、尤小华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持有的浙 ...
华峰化学:己二酸价差环比收窄,公司盈利短期承压,看好龙头盈利韧性
长城证券· 2024-11-01 02:48
证券研究报告 | 公司动态点评 2024 年 10 月 31 日 华峰化学(002064.SZ) 己二酸价差环比收窄,公司盈利短期承压,看好龙头盈利韧性 | --- | --- | --- | --- | --- | --- | --- | --- | |---------------------------------|------------------|------------------|------------------|------------------|----------------|-------------------------------------------|-----------| | 财务指标 \n营业收入(百万元) | 2022A \n25,884 | 2023A \n26,298 | 2024E \n28,295 | 2025E \n32,977 | 2026E \n35,835 | 买入(维持评级) | | | 增长率 yoy ( % ) | -8.8 | 1.6 | 7.6 | 16.5 | 8.7 | 股票信息 | | | 归母净利润(百万元) | 2,84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