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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超新材22亿日元合同纠纷案获裁决,中村超硬被判赔违约损失
Ju Chao Zi Xun· 2025-05-22 03:29
Core Viewpoint - The arbitration ruling from the Singapore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re (SIAC) indicates that the respondent breached the contract due to failure in passing the cutting tests, leading to financial liabilities [2] Group 1: Arbitration Ruling - The respondent is found to have breached the main contract and the memorandum by not passing the cutting tests [2] - The main contract and related agreements were effectively terminated due to the respondent's breach, but this termination does not have retroactive effect [2] - The respondent is required to pay the applicant for direct losses and interest, with the specific amount to be determined by the arbitration tribunal [2] Group 2: Financial Obligations - The applicant failed to pay transportation fees amounting to 5,825,342 Japanese yen, constituting a breach of the main contract [2] - The applicant is obligated to pay the transportation fees of 5,825,342 Japanese yen along with interest at an annual rate of 10% from the due date until full payment is made [2] Group 3: Background of the Dispute - In August 2019, a contract was signed between Nakamura Superhard and Jiangsu Sanchao for the sale of 225 diamond wire manufacturing devices, totaling 2.2 billion Japanese yen [3] - Jiangsu Sanchao paid 990 million Japanese yen by November 2021, but the products failed to pass customer cutting tests, leading to a withdrawal of Nakamura Superhard personnel [3] - Multiple negotiations between Jiangsu Sanchao and Nakamura Superhard from November 2020 to September 2021 did not resolve the disputes [3] Group 4: Claims by Jiangsu Sanchao - Jiangsu Sanchao filed for arbitration to recover 990 million Japanese yen (approximately 64.7 million RMB) already paid, along with interest [4] - Jiangsu Sanchao seeks compensation for direct losses amounting to 19,766,134.97 RMB and profit losses of 59,060,371.00 RMB [4] - Jiangsu Sanchao also requests reimbursement for legal fees and arbitration costs [4]
三超新材(300554) -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仲裁事项的阶段性进展公告
2025-05-21 11:28
证券代码:300554 证券简称:三超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3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仲裁事项的阶段性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定责阶段已审结。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超新材")的全资子公 司江苏三超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三超")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 向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提出仲裁申请,申请解除与株式会社中村超硬(以下简称 "中村超硬")签订的《设备买卖合同》《技术许可合同》等相关全部合同与协议、 申请要求中村超硬返还已支付的合同款以及赔偿其他相关损失与费用。 (一)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江苏三超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句容市开发区致远路 66 号 法定代表人:邹余耀 3.涉案的金额:已支付的合同款项 9.9 亿日元(合人民币 64,701,931.53 元) 及利息、直接损失 19,766,134.97 元人民币及利息、利润损失人民币 59,060,37 ...
三超新材(300554)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05-20 10:46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 --- | ---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 次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是 | | | 2024 年,三超新材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 | | 润-140,938,418.77 元,较上 | | | 年同期下降较多。 | | | 三超新材 2024 年度业绩下 | | | 滑幅度较大,主要由于:1、 | | | 报告期内,因市场发生变 | | | 化,下游需求不振,公司金 | | | 刚线订单减少,金刚线产品 | | | 价格大幅下跌,导致营业收 | | | 入同比下滑。2、公司及子 | | | 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 | | | 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可 | | | 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 | | | 行资产减值测试,2024 年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共 ...
三超新材(300554)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05-20 10:46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在 江苏三超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 知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以微信、邮件通知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 出席董事 9 人,其中党耀国、姜东星、邹海培通讯参会。会议由董事长邹余耀先 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300554 证券简称:三超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0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025 年 5 月 20 日 特此公告。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全体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 案》 ...
三超新材(300554) -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5-05-20 10:46
证券代码:300554 证券简称:三超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1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邹余耀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 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股东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 占公司总 | 质押起始 | 质押解除 | | | --- | --- | --- | --- | --- | --- | --- | | 名称 | 或第一大股东及 |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 股本比例 | 日 | 日 | 质权人 | | | 其一致行动人 | (万股) (%) | (%) | | | | | 邹余 | 是 | 601.00 14.68 | 5.26 | 2023/4/17 | 2025/5/19 | 国海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 耀 | | | | | | 国海证券股 | | | ...
三超新材(300554) - 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的公告
2025-05-20 10:46
证券代码:300554 证券简称:三超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2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其他股东放弃向江苏三芯按照其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权。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对 比如下: | 单位:万元 | |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 转让后增资前 | 增资额 | 增资后 | | | --- | --- | --- | --- | --- | --- | --- | | | | 认缴出资 | 持股比例 | | 认缴出资 | 持股比例 | | | | 额 | | | 额 | | | 1 | 南京三超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 696.67 | 69.67% | 970.00 | 1,666.67 | 83.33% | | 2 | 镇江芯磨科技有 限公司 | 240.00 | 24.00% | - | 240.00 | 12.00% | | 3 | 李昌保 | 33.33 | 3.33% | - | 33.33 | 1.67% | | 4 ...
三超新材(300554)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5-05-20 10:46
证券代码:300554 证券简称:三超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9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0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参加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 4.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 年 5 月 20 日 13: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
三超新材(300554)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20 10:46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5]A0249 号 致: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 贵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 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 ...
三超新材(300554) -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跨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2025-05-15 11:52
证券代码:300554 证券简称:三超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8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跨越 5% 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邹余耀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超 新材"或"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邹余耀(以下称"出让方")。本次权益变动 后,出让方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40.79%下降至 35.85%,其权 益变动跨越 5%的整数倍。 2、出让方为三超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 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 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为非公开转让的询价转让方式,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 个月内 不得转让。 4、出让方询价转让股份数量为 5,647,178 股,占公司 ...
三超新材(300554)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2025-05-15 11:5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组织券商")受委托担任邹余 耀(以下简称"转让方")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以下简称"询价转让")方式 减持所持有的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超新材")首次 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组织券商。 经核查,中信证券就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转让方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 年 修订)》(以下简称"《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要求,本次询价转让的询价、转让过程 与结果是否公平、公正,是否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的规定作出如下报告说明。 一、本次询价转让概况 (一)本次询价转让转让方 截至 2025 年 5 月 7 日转让方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 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截至 2025 | 年 | 5 月 | 7 日 | 持股比例 | | --- | --- | --- | --- | --- | --- | --- | | | | | 收盘持股数量(股) | | | | | 1 | 邹余耀 | | 4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