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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Zesum Technology (301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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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尚科技(30148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36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公共媒体发布重大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 指定媒体,在指定媒体公告之前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其他方式透露、泄 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 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 (以下简称"重大信息"或"重大事件"),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护公司、股东 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 ...
致尚科技(30148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1:36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本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 ...
致尚科技(30148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36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本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 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公开 发行募集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的同时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 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 ...
致尚科技(30148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36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 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 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 ...
致尚科技(301486)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36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管理, 防止和杜绝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 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 据《上市规则》及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 联方。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公司资 ...
致尚科技(301486) - 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36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 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非职工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选举。董事会中的职工 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不适用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在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 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当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 及以上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公司通过 ...
致尚科技(301486) -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1:36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 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
致尚科技(30148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36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担保: (一)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的债务 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 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二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 外提供担保, ...
致尚科技(301486) -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10-27 11:34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6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 家。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96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49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
致尚科技(30148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10-27 11:34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5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相关制度情况 1、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 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相应废止。 第三届监事会主席赖鹏臻先生、监事童育英女士、监事傅克祥先生所担任的 监事职务自然免除,仍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本事项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