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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维高新:皖维高新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15 09:26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时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 董事戴新民先生、独立董事尤佳女士及时任董事吴霖先生组成, 其中戴新民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3 位董事均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会议召集人由 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的工 作。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7 次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审 计工作、资产重组、关联交易等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1 月 3 日召开了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 主要内容为: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就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进度及期限进行了沟通与磋商,最终确定了 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时间、审计时限、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及相关 报告的时间等。 (二)2023 ...
皖维高新:皖维高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新民尤佳崔鹏)
2024-04-15 09:26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一) 述职人:独立董事 戴新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以及《皖维高新公司 章程》《皖维高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本着客 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业质询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戴新民,男,1962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注册会计师。1983 年 8 月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 教师、系主任,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从事内部控制、 会计、审计等专业领域的研究,目前已退休。2003 年 7 月参加 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和复旦大学共同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 训班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证书编号:沪 2611)2019 年 11 月 27 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深圳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 司、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已向公司提交了独立性确认函,确认符合境内外上市地 证券监管机构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
皖维高新:皖维高新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15 09:26
|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 | 第六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 第六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 | 215924.9374 | 万元。 | 215690.8366 | 万元。 | | 第二十条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 第 二 十 条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 | 215924.9374 |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215690.8366 |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 2024-015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 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4 年 2 月 27 日,公司实施完成了"发 ...
皖维高新:皖维高新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15 09:26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作为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 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 计委员会切实对容诚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 责。具体情况如下: 2 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 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 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 行了充分沟通。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容诚在公司年报审计 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 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 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
皖维高新:皖维高新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报告
2024-04-15 09:26
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4]230Z1278 号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高新)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出具了容诚审 字[2024]230Z1548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皖维高新管理层编制了后 附的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 真实、准确、完整是皖维高 ...
皖维高新:皖维高新九届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5 09:26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 2024-010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在公司研发中心 6 楼百人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到会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友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到会监事一致赞成的表决结 果形成如下决议,并就公司 2023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报告尚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考虑 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 ...
皖维高新:皖维高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3-21 07:35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 2024-00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提供担保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广西皖维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金宜大道 688 号 法定代表人:秦旱生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皖维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皖维"), 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广西皖维提 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6,6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其 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6,600 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注册资本:肆亿圆整 成立日期:2003 年 12 月 29 日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皖维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结 合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经营发展计划,公司为广西皖维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 币 6,60 ...
皖维高新:皖维高新关于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4-02-26 10:22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 2024-007 1、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维高新") 本次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涉及十四名股东,回购注销的股 份数量共计 2,341,008 股,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11%。 2、本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由公司以 1 元人民币的总对价回购注销。截至本 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证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回购注销手续。 3 、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2,159,249,374 股变更为 2,156,908,366 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一)回购审批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召开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八届二十次监事会,并 于 2023 年 4 月 21 ...
皖维高新:皖维高新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1-15 10:32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 并 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发表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常潇斐律师、沈瑶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 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了 核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 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 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 ...
皖维高新:皖维高新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024-01-15 10:32
证券代码:600063 证券简称:皖维高新 公告编号:2024-001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 20 | |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764,245,734 |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 份总数的比例(%) | 35.3940 |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福胜先生主持本次现场会议;会 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研发中心六楼百人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