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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Bolex Food Technology (603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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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立食品(603170) - 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9 10:28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 动的限制性规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 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规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 ...
宝立食品(60317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0:28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化 运作,健全董事会运行体系,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上 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在股东会闭会期间负责公司重大经营 决策,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即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资格 第四条 董事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同时熟悉企 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并了解公司的经营业务,具有与担任董 事工作相适应的阅历和经验。 第五条 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 司的董事。 第六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 务: (一)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 ...
宝立食品(60317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0:28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保护中 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
宝立食品(60317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0:28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 列条件: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 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 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 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及内部控制报告。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 ...
宝立食品(603170)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0:28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海宝立食 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资金占用行为 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以及《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 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有 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 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等。 第三 ...
宝立食品(60317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0:28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宝立食品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超募资金是指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 ...
宝立食品(603170) -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0:28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第三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四条 津贴标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津贴的标 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第五条 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津贴具体发放形式根据公司与独立董事签订的聘任协议而 定。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独立董事能够切实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并体现责任、风险、 利益相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 使职权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七条 除本制度规定的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 ...
宝立食品(603170) - 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29 10:28
第一章 总 则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 动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积极性和创新性,提升公司业务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 董事,包括公司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 (二)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 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 场薪酬水平; (二) 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责任义务大小相 符; (三) 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 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及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管 ...
宝立食品(60317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0:26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管理职责与分工,维护公司、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 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建设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 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在审查批准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 ...
宝立食品(60317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0:26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 决。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方式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等方 式召开。 第八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应该亲自出席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以委托其 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 1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于会议表决 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第九条 授权委托书应由委托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