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Y-Tungsten(00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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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源钨业: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4 09:10
(修订后更名为: 《股东会议 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公告编号:2025-035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1 日以专人送出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 于 2025 年 7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董事黄世春先生、董事潘峰先生、独立董事王 京彬先生、独立董事王平先生、独立董事吴崎右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泽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 司治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
章源钨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4 09:09
管理人员的离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12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以下简称"《公司法》")、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上述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高 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 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 ...
章源钨业: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对照表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4 09:09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对照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 司治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 <公司法> 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 安排》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管理需要,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调整外,其他调整条款序号、段落顺序等对内容表述不造成实质影响 的修订,未列入修订对照表中。修订对照表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前 公司《章程》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第一条 为维护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 公司法》(2018 年) (以下简称"《公司法》")、 ...
章源钨业(00237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7-14 08:15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7 月 12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的管理,明确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的事项收 集和管理办法,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责任领导、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长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报告事务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子公司的负责人;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 ...
章源钨业(00237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7-14 08:15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 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 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同时应当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所填报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向全部内幕 信息知情人通报了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 应当在书面承诺上签字确认。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对内幕信息及 其知情人进行管理。 上述主体发生涉及公司的有关内幕信息时,应在第一时间将该内幕信息事项 及其所涉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以书面方式告知董事会办公室。 第二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内幕信息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12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 ...
章源钨业(00237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14 08:15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12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第 18 号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 线交易等禁止性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 ...
章源钨业(00237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7-14 08:15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12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 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范围及方式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 ...
章源钨业(00237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7-14 08:15
(2025 年 7 月 12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或者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当 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上述第三 ...
章源钨业(00237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7-14 08: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 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选 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再提交 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 审计业务。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7 月 12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 ...
章源钨业(00237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14 08:15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12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切实保护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