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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技术(300124)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晋琳)
2025-04-28 14:52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晋琳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晋琳) 本人作为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全面关注 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赵晋琳,女,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 教授,注册税务师和会计师,美国密苏里大学访问学者。曾在深圳大学经济学院 从事教学及研究工作并任深圳大学会计系教授及研究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对2024年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 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 ...
汇川技术(300124)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4: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并保障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 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促进企业经济 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 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 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 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有分公司、子公司的审计监督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四条 公司内部下设审计部作为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业务活 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得置于财 ...
汇川技术(30012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4: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三)主动性原则。上市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 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上市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 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第 1 页 共 11 页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下称"投资者")之 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 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下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下称"《创业板规范运作》")、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
汇川技术(300124)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4: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第四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 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及《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 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提升公司质量,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三)合理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完整和公平;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 ...
汇川技术(300124) - 反舞弊及投诉举报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4:52
反舞弊及投诉举报工作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川技术"或"公 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防范舞弊,根据《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公司高、中级管理层及所有员工的职业行 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公司的规章制度、防范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行为发生。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及投诉举报工作制度 第二章 舞弊的定义及反舞弊职责归属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 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或不当谋取公司经济利益, 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舞弊行为: 1. 收受贿赂或回扣; 2. 非法使用公司资产,贪污、挪用、盗窃公司资产; 5. 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6. 泄露公司的商业或技术秘密; 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8. 其他损害公司经济利益或不当谋取组织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上述第 2、3、4 ...
汇川技术(3001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4: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 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 团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须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运作。 第三条 问责制是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职 责范围内,因其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影响公司发 展,贻误工作,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四条 问责的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汇川技术(30012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4: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及确定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下同)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含 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下同)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 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公正执业,根据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 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相关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 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 ...
汇川技术(300124)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5-04-28 14: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 | |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总裁和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 | | | --- | --- | --- | | | 列席董事会会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 | | | | 董事会会议。 | | | | 第十四条 董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 | 第十四条 董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 | | | 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 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 | | 委托书应当载明: | 委托书应当载明: | | | (一)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 | (一)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姓名; | | 9 | …… | …… | | | 受托董事应当向会议主持人提交书面委托书,在会议签到簿上说明受 | 代理董事应当向会议主持人提交书面委托书,在会议签到簿上说明代理 | | | 托出席的情况,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 | 出席的情况,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 | | | 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 ...
汇川技术(300124)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8 14: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实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 "《公司法》")以及《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至少2名,委员中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员。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 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据本 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
汇川技术(300124)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4: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 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 益,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受公司直 接或间接控制的附属公司或企业(以下合称"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 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的股权或权益,或拥有50%以上表决权,或者拥有表 决权不到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 排能够实际控制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