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ovance(300124)

Search documents
汇川技术(300124) - 反舞弊及投诉举报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4:52
反舞弊及投诉举报工作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川技术"或"公 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防范舞弊,根据《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公司高、中级管理层及所有员工的职业行 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公司的规章制度、防范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行为发生。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及投诉举报工作制度 第二章 舞弊的定义及反舞弊职责归属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 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或不当谋取公司经济利益, 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舞弊行为: 1. 收受贿赂或回扣; 2. 非法使用公司资产,贪污、挪用、盗窃公司资产; 5. 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6. 泄露公司的商业或技术秘密; 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8. 其他损害公司经济利益或不当谋取组织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上述第 2、3、4 ...
汇川技术(300124)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4: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并保障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 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促进企业经济 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 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 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 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有分公司、子公司的审计监督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四条 公司内部下设审计部作为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业务活 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得置于财 ...
汇川技术(300124) - 募集资金使用实施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8 14: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实施细则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实施细则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募集资金支付的流程,保 证募集资金的安全使用,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特制定本细则,作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配套文件。 第一条 本细则规定的募集资金指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含计划募集资金、超募资金以及所有募 集资金存放产生的利息),但不包括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范围仅限于公司募投项目使用,不得用于其他项目的投资和日常运营资金的 使用(经履行审批程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除外)。 第二条 使用募集资金应严格按照发行申请文件及公告披露的项目和投资概算拨 付。关于招股说明书已披露的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募投项目投资 计划和实施进度合理使用。 第三条 公司通过 ...
汇川技术(300124)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4: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 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 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 本制度。 第五条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履行保荐职责, 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 ...
汇川技术(30012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4: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三)主动性原则。上市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 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上市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 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第 1 页 共 11 页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下称"投资者")之 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 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下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下称"《创业板规范运作》")、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
汇川技术(30012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4: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及确定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下同)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含 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下同)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 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公正执业,根据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 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相关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 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 ...
汇川技术(300124)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4: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 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要求,对 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八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本公司未公开重大信 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 第九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人员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泄露, 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 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 第六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向外部单位报送年报相关信息的,提供时间不得 早于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业绩快报的披露内容不得少于向外 ...
汇川技术(300124)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修订稿)
2025-04-28 14: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七条 公司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提醒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注意,除董事 会已公告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之外,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在距股东会召开10日之前提交新的董事候选人提案。 1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每一 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董事候选人,确保选 举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 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 ...
汇川技术(30012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8 14: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公司设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1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 和主持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内选举产 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召集人不履职或者 ...
汇川技术(300124)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04-28 14: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下称"《上市规则》")、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 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 息,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 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 持续信息披露是公司及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