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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技术(300124) -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04-28 14: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股东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深圳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 ...
汇川技术(30012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8 14: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公司设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1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 和主持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内选举产 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召集人不履职或者 ...
汇川技术(300124) - 董事会通讯会议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4: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通讯会议管理制度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通讯会议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通讯会议,保障董事会通讯会议合规化、科学化、 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会通讯会议是指由于表决内容较为简单,能够以文 字资料、电话或网络等形式进行沟通交流,公司董事无需参加现场会议而通过 通讯方式讨论、投票表决的会议形式。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 第四条 如无特殊情况,公司除下列情况外,董事会可以以通讯方式召集会 议: 1.讨论决定公司的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 2.讨论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3.讨论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4.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出售业务,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 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5.讨论决定董事会成员集体换届方案; 6.讨论修订公司章程的方案; 7.其他需经董事会现场 ...
汇川技术(300124)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4: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 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要求,对 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八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本公司未公开重大信 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 第九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人员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泄露, 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 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 第六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向外部单位报送年报相关信息的,提供时间不得 早于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业绩快报的披露内容不得少于向外 ...
汇川技术(300124)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04-28 14: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下称"《上市规则》")、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 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 息,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 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 持续信息披露是公司及相关 ...
汇川技术(300124)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4:52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财务管理体制 2 | | 第三章 | 主要会计政策 4 | | 第四章 | 会计核算内容和程序 31 | | 第五章 | 财务报告 32 | | 第六章 |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34 | | 第七章 | 会计档案管理 36 | | 第八章 | 预算管理 39 | | 第九章 | 电脑系统使用管理 41 | | 第十章 | 货币资金和票据管理 43 | | 第十一章 | 其他管理 44 | | 第十二章 | 附则 45 |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我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 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公司对会计工作内控管理的要求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由财务管理体制、主要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内容和程序、财务报告 等内容组成。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简称"各分、子 公司");各分、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财务组织体系及机构设置 1.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 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 ...
汇川技术(300124)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4: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 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 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 本制度。 第五条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履行保荐职责, 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 ...
汇川技术(300124) -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5-04-28 14: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1 | 第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 |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八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 | | |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 股东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 | | 2 | 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 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 | | | 书面反馈意见。 | 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 | | …… | …… | | 3 | 第八条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 |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当以书 ...
汇川技术(300124) - 募集资金使用实施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8 14: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实施细则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实施细则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募集资金支付的流程,保 证募集资金的安全使用,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特制定本细则,作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配套文件。 第一条 本细则规定的募集资金指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含计划募集资金、超募资金以及所有募 集资金存放产生的利息),但不包括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范围仅限于公司募投项目使用,不得用于其他项目的投资和日常运营资金的 使用(经履行审批程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除外)。 第二条 使用募集资金应严格按照发行申请文件及公告披露的项目和投资概算拨 付。关于招股说明书已披露的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募投项目投资 计划和实施进度合理使用。 第三条 公司通过 ...
汇川技术(300124)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修订稿)
2025-04-28 14: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七条 公司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提醒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注意,除董事 会已公告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之外,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在距股东会召开10日之前提交新的董事候选人提案。 1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每一 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董事候选人,确保选 举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 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