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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力药业: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2024-10-27 07:42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1591 号虹桥迎宾馆 34 号 电话:(8621)68769686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律师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时,对与法律相关的业务事项已履行法律专业 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对其他业务事项已履行普通人一般的注意义务。 四、本所律师对从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资 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公证机构等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件,对与法律相关的 业务事项在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对其他业务事务在履行普通人一般 的注意义务后作为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依据;对于不是从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书,经 核查和验证后作为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依据。 致: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佐力药业"或者"公司")的委托,担任佐力药业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 ...
佐力药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10-27 07:42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证券代码:300181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 1 / 40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 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2 / 40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一、《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由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佐力药 业"、"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
佐力药业: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2024-10-27 07:42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1591 号虹桥迎宾馆 34 号 电话:(8621)68769686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致: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佐力药业"或者"公司")的委托,担任佐力药业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浙江佐力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就 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出具 ...
佐力药业: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10-27 07:42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制定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审议本持股计划 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4、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的确定标准,其作为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亦不存在公司以摊派、强行分配 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5、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 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 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施行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对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意见 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
佐力药业: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10-27 07:42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 | (8)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当中,应当明确 | 是 | | --- | --- | --- | | | 上市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以及激励对象不得行使权益的期间 | | | | (9)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 | 是 | | | 序(例如实施利润分配、配股等方案时的调整方法) | | | | (10)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者股票期权公允价 | | | | 值的确定方法,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及其合理性,实施股权激 | 是 | | | 励应当计提费用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 | | | (11)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 是 | | | (12)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 | | | | 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 是 | | | (13)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相关纠纷或者争端解决机 制 | 是 | | | (14)上市公司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 | | | |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激励对象有关 ...
佐力药业: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024-10-27 07:42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证券代码:300181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二〇二四年十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1 风险提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 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存在不确定性。本员工持股计 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 三、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资金来源、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 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四、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2 特别提示 1、《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佐力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 ...
佐力药业: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4-10-27 07:42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证券代码:300181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二〇二四年十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1 风险提示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主决定、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 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核心营销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等其他员工(以下简称"其他核心员工")。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115 人(不含预留授予人员),其中参 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10 人、 其他核心员工不超过 105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所有参 加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聘用或 劳动关系。 4、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5,427.08 万元,以"份"作为 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其中预留 605.25 万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 ...
佐力药业: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2024-10-27 07:42
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4-070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审批及实施情况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20 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回购 股份数量约为 1,000 万股至 1,500 万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 1.43% 至 2.1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
佐力药业: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7 07:42
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9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送达各监事。 会议应参加审议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周城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 ...
佐力药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4-10-27 07:42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证券代码:300181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 1 / 35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 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2 / 35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一、《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由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佐力药 业"、"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