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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蒂股份(300673)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50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公司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者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佩蒂动物 ...
佩蒂股份(30067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50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 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第 2 号自律监管指引》)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 ...
佩蒂股份(30067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0:50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 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以 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入选的表决权制度。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包括独立董事) 的议案。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的民主选举 ...
佩蒂股份(300673) - 反舞弊与举报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50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与举报管理制度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与举报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和内部控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 《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本公司董事、高中级管理层职员和普通员工的 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业规范和准则、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树 立廉洁自律、勤勉尽责的良好风气,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有分、子公司,上述机构的所有董事、监事 (如设置)、中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合称员工),以及经授权代表公司行事 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代理人、承包商、代表和临时人员。 第二章 舞弊的概念及形式 第四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舞弊,是指内 ...
佩蒂股份(300673)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27 10:46
| 证券代码:300673 | 证券简称:佩蒂股份 | 公告编号:2025-052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33 | 债券简称:佩蒂转债 | |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或称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
佩蒂股份(300673) -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10-27 10:46
证券代码:300673 证券简称:佩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债券代码:123133 债券简称:佩蒂转债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为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 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10月23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向参会/列席 人员发出通知; 2. 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上午11:00;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8. 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三名,实际参会监事三名,全体监事现 场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现场列席会议; 4.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工业园区宠乐路2号公司四楼会议 室; 5. 会议召集人:监事会主席邓昭纯先生; 6. 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邓昭纯先生; 7. 会议表决方式:投票表决; 9. 会议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
佩蒂股份(300673)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10-27 10:45
1. 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0 月 23 日(星期四)以通讯、电子邮件或 书面呈报等方式向参会/列席人员发出通知; 2. 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一)上午 10:00; | 证券代码:300673 | 证券简称:佩蒂股份 | 公告编号:2025-047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33 | 债券简称:佩蒂转债 | |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为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平阳县水头镇工业园区宠乐路 2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5. 会议召集人:董事长陈振标先生; 6.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振标先生; 7. 会议表决方式:投票表决; 8. 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七名,实际参会董事七名;董事长陈振 标先生,董事郑香兰女士、唐照波先生现场出席会议,副董事长 ...
佩蒂股份(300673)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7 10:40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s revenue for Q3 2025 was ¥361,345,034.42, a decrease of 24.29%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5] -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34,483,195.77, down 39.35% year-on-year[5] - The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for Q3 2025 was ¥0.1386, reflecting a decline of 40.90%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5] - Total operating revenue decreased to ¥1,089,040,910.05 from ¥1,322,865,112.95, representing a decline of approximately 17.6% year-over-year[24] - Net profit for the period was ¥114,494,941.20, down from ¥156,135,980.86, reflecting a decrease of approximately 26.7% year-over-year[24] - Earnings per share (EPS) decreased to ¥0.4566 from ¥0.6251, a decline of about 26.9% year-over-year[24] Assets and Liabilities - Total assets at the end of Q3 2025 amounted to ¥2,951,924,200.35, a decrease of 1.45% from the end of the previous year[5] - The total assets amounted to ¥2,951,924,200.35, slightly down from ¥2,995,383,331.77[22] - Total liabilities decreased to ¥964,253,637.36 from ¥1,026,153,142.44, a reduction of approximately 6.0%[22] - The total equity increased to ¥1,987,670,562.99 from ¥1,969,230,189.33, reflecting a growth of about 0.9%[22] Cash Flow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significant increase in cash received from investment activities, totaling ¥581,654,755.11, up 259.96% year-on-year[12] - Operating cash flow for the current period was -6,224,346.74 CNY, a significant decrease from 62,185,427.40 CNY in the previous period, indicating a decline of approximately 110%[26] - Cash in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totaled 1,062,201,325.44 CNY, down from 1,241,095,211.74 CNY, indicating a decline of about 14%[26] - Cash outflow for purchasing goods and services was 674,024,664.48 CNY, compared to 799,296,117.96 CNY in the previous period, a decrease of approximately 16%[26] - Cash outflow from investment activities totaled 643,873,025.86 CNY, up from 385,688,669.12 CNY, marking an increase of approximately 67%[26] Shareholder Information - Total number of common shareholder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 is 17,919[14] - The largest shareholder, Chen Zhenbiao, holds 32.35% of shares, totaling 80,502,800 shares[14] - The top ten shareholders collectively hold a significant portion of the company's shares, with the top two alone accounting for over 42%[14] - Chen Zhenbiao and Chen Zhenlu have familial ties, indicating potential influence on company decisions[15] - The company has not disclosed any other significant shareholder relationships or actions beyond those mentioned[15] Operational Metrics - Accounts receivable increased by 63.89% year-on-year, reaching ¥357,170,257.49, primarily due to an increase in outstanding payments[10] - Prepayments surged by 171.13% to ¥49,865,263.09, mainly due to increased advance payments for materials[10] - Inventory decreased slightly to ¥320,262,242.53 from ¥343,156,339.06, a reduction of approximately 7%[20] - Total current assets at the end of the period amounted to ¥1,556,524,354.14, down from ¥1,578,154,320.84[20]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expenses increased to ¥23,664,216.11 from ¥21,839,652.53, an increase of approximately 8.3% year-over-year[24] Audit Information - The company did not conduct an audit for the third quarter financial report[28]
佩蒂股份(30067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0:33
第一条 为规范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高效和合法合规, 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1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 ...
佩蒂股份(30067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33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报告义务人应在本管理制度规定的第一时间内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履 行信息报告义务,并保证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带 有重大隐瞒、虚假陈述或引人重大误解之处。信息报告义务人在信息尚 未公开披露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本管理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事项或情形时,按照本管理制度规 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或信息报告联络人,在 当日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下属分支机 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1 第一条 为规范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依法及时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