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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华股份(30076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0:0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强化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 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工作中的作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 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
立华股份(30076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0:0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 及《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一条规 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 券交易的,其所持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 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江苏立华 ...
立华股份(30076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0:01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1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
立华股份(300761) -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18 10:01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1 | 1 | | --- | --- | --- | | . | | œ |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9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4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7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
立华股份(300761)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0:01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对外担保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及《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 照本制度规定执行;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 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 ...
立华股份(300761)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0:01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 司整 ...
立华股份(30076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0:01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 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同于《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范围)。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 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九条 本制度中所涉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指含税薪酬。发 放时其个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 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 ...
立华股份(30076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0:01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以及《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承担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责任和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 ...
立华股份(300761) - 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0:01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关联方代偿债务,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为 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以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 给关联方使用的资金等。 第五条 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 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 第二章 防止资金占用原则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向公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询问查实公司关联 方的名称或姓名,并制作成详细清单,由证券部、财务部各留存一份,以备财务 人员在支付资金时核查对照。公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如实向董事会秘 书披露关联方的情况。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
立华股份(300761)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0:01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一)由董事长提名; (二)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 (三)由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1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