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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业(3008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5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程序,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的责任义务, 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 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并应向公司董事会 提交书面离职报告,说明离职原因、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移交所承担的工作。 第四条 除下列情形外,董事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一) 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28 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在辞职报告生效之前,拟辞职 ...
新产业(300832)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56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28 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国家五部委(财政部、审计署、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关于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 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与公司治理、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 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对其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 ...
新产业(30083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0:56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28 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公司应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公司经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 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1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机构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新 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责权限与工作分工做出规 定。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管 理职能与事项做出规定。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除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 按照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承担管理责任。 第五条 ...
新产业(30083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0:56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并进行考核,制 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 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委员会的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 担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委员会履行 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28 日经第五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科 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
新产业(300832)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0-28 10:56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 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 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 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讨论,详细说明规划安 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 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 续 ...
新产业(300832)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0-28 10:56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8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9 | | 第一节 | 股东 | 9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3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4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8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20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23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6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31 | | 第一节 | 董事 | 31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36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41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4 |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47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9 | | | 第一节 | 财务 ...
新产业(30083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0-28 10:56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 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 汇票担保、商业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 公司对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未 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也不得请其他单位 为其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作出的任何担保行为,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要求对方或对方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谨慎 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 第七条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应当比照本制度规定执行,以其提 1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供的反担保金额为标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为以自身债务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除外。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新产 ...
新产业(300832) -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56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28 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 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不包括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情形。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 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 ...
新产业(300832)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2025-10-28 10:56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 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 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新产 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须遵循 并贯彻以下原则: (四)应当保障关联交易行为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1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关联人及关联关系 第 ...
新产业(30083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0:56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 担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委员会履行 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构成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委员会由四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名。 第五条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2025 年 10 月 28 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 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战略、投资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 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第一章 总则 (二) 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积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 高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 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