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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子高科: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其控制的企业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2024-11-04 12:02
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4-077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其控制的企业增持计划时间过 半的进展公告 3、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叶骥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 间过半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叶骥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 4、叶骥先生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已披露的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7 日在指定媒 体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其控制的企业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45),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叶骥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基于对公司业务未 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了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 东利益和市场稳定,计划自 2024 年 7 月 29 日起六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 市场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2、增持 ...
山子高科:关于股份回购期限过半尚未实施的进展公告
2024-11-04 12:02
结合公司经营状况,综合考虑二级市场动态和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工作安排等因素, 公司暂未实施回购。 三、后续回购安排 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4-076 一、股份回购方案概述 2024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6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1.60 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最大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7,500 万股,约占本公司截至 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3.75%。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0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1.60 元/股(含)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最大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2,500 万股, 约占本公司截至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6.25%。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 6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 (2024-0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期限已过半,公司尚未实施回购方案。根 据《上市公 ...
山子高科: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01 11:22
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4-074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地点、审议事项、参加会议对象等内容。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 ...
山子高科: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01 11:2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 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 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和《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 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以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本所律师是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
山子股份(000981)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30 12:12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s revenue for Q3 2024 reached ¥1,782,063,747.68, representing a year-over-year increase of 22.35%[2]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186,956,808.07, a decrease of 43.58%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2] - Total operating revenue for Q3 2024 was CNY 3,941,864,804.68, a decrease of 7.13% compared to CNY 4,244,723,149.80 in Q3 2023[12] - Net profit for Q3 2024 was a loss of CNY 868,694,857.09, compared to a loss of CNY 1,380,304,874.55 in Q3 2023, representing a 37.03% improvement[13] - The total comprehensive income for Q3 2024 was CNY -866,157,966.85, compared to CNY -1,357,169,000.29 in Q3 2023, indicating a 36.19% improvement[14] Cash Flow - The net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for the first nine months of 2024 improved significantly to ¥334,169,679.67, an increase of 136.42% year-over-year[2] - Operating cash inflow for the current period reached ¥4,497,118,985.60, an increase of 30.9% compared to ¥3,436,755,067.25 in the previous period[15] - Cash inflow from investment activities totaled ¥1,123,850,562.14, up from ¥585,837,819.01 in the previous year, marking a 91.5% increase[16] - Net cash flow from investment activities was ¥781,461,726.72, compared to only ¥15,884,089.68 in the previous year, indicating a substantial improvement[16] - Total cash outflow for operating activities was ¥4,162,949,305.93, slightly lower than ¥4,354,271,063.91 in the previous year[16] Assets and Liabilities - Total asset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 were ¥11,871,863,950.88, down 17.87% from the end of the previous year[2] - The company’s total equity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decreased by 27.76% to ¥2,108,526,249.83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end[2] - Total current assets decreased to ¥3,972,344,444.81 from ¥5,262,336,862.87, indicating a decline of about 24.5%[10] - Non-current assets decreased to ¥7,899,519,506.07 from ¥9,192,813,236.95, representing a reduction of approximately 14.1%[10] - The total liabilities decreased to CNY 9,624,150,286.80 in Q3 2024 from CNY 11,359,165,514.66 in Q3 2023, a reduction of 15.29%[11] Shareholder Information - The total number of common shareholder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 is 87,885[7] - The largest shareholder, Zhejiang Fund Management Co., holds 29.89% of shares, totaling 2,988,200,641 shares[7]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 The company’s R&D expenses decreased by 46.45% year-over-year to ¥21,239,000 for the first nine months of 2024[5] -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expenses for Q3 2024 were CNY 212,387,309.69, a decrease of 46.49% from CNY 396,599,635.77 in Q3 2023[13] Inventory and Receivables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significant reduction in inventory, which decreased to ¥694,433,835.10 from ¥2,928,185,873.38, a drop of about 76.3%[10] - Accounts receivable increased to ¥1,038,936,892.01 from ¥859,779,618.77, reflecting a growth of approximately 20.9%[9] Financing Activities - Cash outflow from financing activities was ¥1,274,747,444.66, compared to ¥422,089,727.58 in the previous year, reflecting increased financing activities[16]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net decrease in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of ¥1,119,747,444.66 from financing activities, contrasting with a net increase of ¥596,364,162.27 in the previous year[16] Audit Information - The company did not undergo an audit for the third quarter report[17]
山子高科: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0-16 12:21
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4-070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数: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六)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28 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山子高科: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的决议公告
2024-10-16 12:21
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4-069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 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有助于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 稳定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4 年 10 月 修订)。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以书面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 董事长 ...
山子高科:关于股东及其母公司司法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2024-10-16 12:21
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4-072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其母公司司法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银亿控股及其母公司重整事项进展情况 根据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化股份")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在 指定媒体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司法重整的进展公告》(2024-043),公司原控股股东 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及其母公司银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银亿集团")重整事项进展如下: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部 分股份因执行司法裁定完成过户暨股份变动比例超过 1%的公告》(2024-065),银亿控 股、宁波圣洲投资有限公司、西藏银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熊基凯持有公司股份占比分 别为 3.13%、9.23%、4.82%和 3.69%,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比 20.87%,上述股东属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一致行动人(非第一大股东)。银亿控股及其母公 ...
山子高科: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2024-10-16 12:21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4-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张华芬女士提 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张华芬女士提出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其辞职报告自 提交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副总裁职务后,张华芬女士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十月十七日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华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对张华芬女士在任职副总裁 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山子高科: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4年10月修订)
2024-10-16 12:21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 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子公司是指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控股子公司。子公 司对外担保执行此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公司为子公司 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的担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 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