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D(002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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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 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 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股价敏感资料披露指引》以及《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 (含其分公司)、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交 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本制度所称"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 ...
比亚迪(002594) - 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分析师、财经媒体等特定对象(以下简称"投资者") 之间的信息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股价敏感资料披露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所有 投资者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进行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时将注意尚未公布的内幕信息的保 密,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 第五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公司员工不得在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中代表公 司发言。 1 (一) ...
比亚迪(002594)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及其投资者的利益, 规范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下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 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司对子公司 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 开具保函的担保及其他业务担保等。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 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强化公司内部监控,完善对公司担保事项 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 ...
比亚迪(002594) - 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目标 (一) 为保证公司规范经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 薪酬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三) 薪酬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和审查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 第二条 薪酬委员会委员 (一) 薪酬委员会由至少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 (二) 薪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任命和解聘。 (三) 薪酬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后,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为使薪酬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本 实施细则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本实施细则及时补足委员人数。在董事会根据本实 施细则及时补足委员人数之前,原委员仍按该实施细则履行相关职权。 (四) 薪酬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席人选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 审议通过产生。 (四) 薪酬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 表决 ...
比亚迪(002594)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0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为, 提高公司财务工作质量,加强公司财务监督,健全公司内部监控机制,保障公司 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比 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 员,财务负责人协助总裁工作,并向其负责。 会计机构负责人是依法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负责人,向财 务负责人报告工作。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对会计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任免财务负责人需征求公司财务负责人意见。 财务负责人的任免由总裁提请审核委员会审议,经审核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 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财务负责人的报酬事项由董事会决定。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定期参加公司经营管理会议,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信息、 财务报告的真实 ...
比亚迪(002594)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比亚迪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侵占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做好 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 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 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代其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直接或间接、有偿 ...
比亚迪(00259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明确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 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中国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 构的规定和上市规则以及《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简称"年度股东会")、临时股东会;或 全体股东会、类别股东会议。 第四条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 内举行。 第五条 每一年度召开的股东会,除年度股东会以外的均为临时股东会。临 时股东会应按召开年度顺次排序。 第六条 持有不同种类股份的股东,为类别股东。除其他类别股东外,内资 股股东和 H 股股东视为不同类别股东。公司拟变更 ...
比亚迪(00259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 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境 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中国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 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和上市规则以及《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职责 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依 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 券及上市的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
比亚迪(00259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 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 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 ...
比亚迪(00259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对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有关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包括 H 股股票及 A 股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 管理,避免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参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比亚迪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上统称有关人员。 本制度所称一致行动人是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