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IHUA BIO、MeiHua Group(600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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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生物:梅花生物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4-03-18 12:37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8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种类:购买期限以一年内的短期品种为主 委托理财金额: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40 亿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理财产品,但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理财产品存在 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 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委托理财金额 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40 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 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审批额度。 (五)投资期限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 ...
梅花生物:梅花生物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兴华)
2024-03-18 12:37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刘兴华) 作为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履职,按时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公 正、客观的独立意见,有效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因第九届董事会到期换届,2023年1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上选举王爱军女士、何君先生、梁宇博先 生、刘兴华先生、卢闯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刘兴 华先生、卢闯先生为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 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 职情况如下: 刘兴华,男,1967年生,中国国籍,汉族,中共党员,同济 大学特聘教授,管理学博士。2021年11月至今担任同济大学特聘 教授,从事经济理 ...
梅花生物:梅花生物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18 12:37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所")2023 年审计资质及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大华 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审查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及项目人员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 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 的要求。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2024 年 1 月 16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
梅花生物:梅花生物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3-18 12:37
公司代码:600873 公司简称:梅花生物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 ...
梅花生物:梅花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4年3月修订)
2024-03-18 12:37
梅花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信息披露中 的作用,规范年报编制、审议与披露程序,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 审议与披露工作中的职责,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及《公 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相关责任人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 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 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 认。如果出现突发事件导致审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及时沟通协调,尽快商定 替代程序,确保审计工作的推进。 第四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 称年审注册会计师)正式进场审计前,审阅公司编制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形成 书面意见。 第五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其沟通,在年 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 ...
梅花生物:梅花生物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3-18 12:37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作为公 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大华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大华所资质 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2 年 2 月 9 日(由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拥有 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
梅花生物: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24-03-18 12:37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23年11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 21 号)(以下简称"17号解释"),17号解释要求"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 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 17号解释要求,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涉及关于流动负债 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 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23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7 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 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 ...
梅花生物: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24-03-18 12:37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23 年 11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以下简称"17 号解释"),17 号解释要求"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 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目起施行。根据 17 号解释要求,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23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7 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 符合法律、法规及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 ...
梅花生物:梅花生物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3-18 12:37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4]0011004004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 | 录 | 页 次 | |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 1-5 | | 二、 | 已审财务报表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1-2 | | | 合并利润表 | | 3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4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 5-6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7-8 | | | 母公司利润表 | | 9 |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10 |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 11-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 1-114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
梅花生物:梅花生物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18 12:37
梅花集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聘,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审议通过 产生。 主任委员(召集人)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并主持委员会会议。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