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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601012) - 对外担保制度
2025-05-26 11:16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管理,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适用本制度规 定。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 保的,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按照本制度应当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项除外。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 供担保,应当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 第四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 (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 须由股东会审议的其他担保事项。 公司股东会 ...
隆基绿能(60101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5-26 11:16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 勉地履行职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二)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的日常工作机构。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 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 ...
隆基绿能(601012)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5-26 11:16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可以设副总经理若干名, 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多种行 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1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条 总经 ...
隆基绿能(601012)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
2025-05-26 11:16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及 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依据《公司 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要求,对 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 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 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四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向外部单位报送包含公司尚未披露的内幕信 息的要求,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五条 公司依据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或因公司申请授信、 融资、商务谈判等特殊情况需要,确实应当向外部单位报送的资料中包含公司尚 未披露的内幕信息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进行登记 备案,并书面 ...
隆基绿能(601012)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5-26 11:16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 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 是指公司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 《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或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 (以下简称"符合条件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应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
隆基绿能(60101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5-26 11:16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占提名 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召集并主持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委员内经过半数委员选举产生,主任 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代行其职责;主任委员既 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 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长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代行主任委员职责。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 ...
隆基绿能(60101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5-26 11:16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切实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 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 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 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1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 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 ...
隆基绿能(60101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5-26 11:16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 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隆基绿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自然人担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
隆基绿能(60101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5-26 11: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事业部、下属公司(指公司的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下同)及重要参股公司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及公司, 应及时将知悉的重大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以下简称"报告人")包括: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各部门、事业部、下属公司负责 ...
隆基绿能(60101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5-26 11: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管 理,提高投资效益,有效控制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合法性原则: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 适应性原则:符合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模适度,量力而行,有利于增 强公司的竞争能力; (三) 组合投资优化原则: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资源要素优化组合,创造 良好经济效益; (四)风险可控原则:多层面跟踪分析,全方位过程控制,及时发现问题和风 险,及时提出对策,将风险控制在源头,以保证资金安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企业;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 项目; (三)控股、参股、兼并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对固定资产、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