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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集团:2024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2024-05-29 03:48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5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5月24日发行了 公司2024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 名称 |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 | 简称 | 24 滨江房产 CP003 | | --- | --- | --- | --- | | | 三期短期融资券 | | | | 代码 | 042480278 | 期限 | 365 日 | | 起息日 | 2024 年 5 月 28 日 | 兑付日 | 2025 年 5 月 28 日 | | 计划发行总额 | 7 亿元 | 实际发行总额 | 7 亿元 | | 发行利率 | 3.60% | 发行价格 | 面值 100 元 | | | 申购情况 | | | | 合规申购家数 | 11 家 | 合规申 ...
滨江集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2024-05-27 10:31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有 偿或者无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除外。 第三条 公司不得为《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和关联自然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不包括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控制的主体)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 的财务资助的,公司可以向该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但应当经全体非关联 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 ...
滨江集团: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05-27 10:31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 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明确其职责范围, 保障其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 能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 ...
滨江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5-27 10:31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执 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会履行其职责时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董事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 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逐一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 ...
滨江集团:滨江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5-27 10:3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 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 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 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公司不得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 干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
滨江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5-27 10:28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 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控制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
滨江集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4-05-27 10:28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 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七条 保荐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应当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 责,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的持续督导工作。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 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 ...
滨江集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5-27 10:28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述第三条及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 ...
滨江集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5-27 10:28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 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及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滨江集团:滨江集团内部审计制度
2024-05-27 10:28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管理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公司及子公司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及有关经营管理活动 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效益性进行检查、监督、评价及督促整改,以保障公司的健 康发展。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 内部控制制度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