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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际旭创(30030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6-01-12 14:01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提名委员会委 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公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选择公司董事、总裁以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其附录(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
中际旭创(30030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6-01-12 14:01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提高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 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用于规范在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 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因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造成重大差错时的责任追 究与处理。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汇总与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有关的资 料,按本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若涉及董事会秘书 的,由董事长指定 1 名董事处理。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 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 ...
中际旭创(30030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6-01-12 14:01
第一章 总 则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 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 业务规则、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是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事宜。董 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 幕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 作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 ...
中际旭创(300308) - 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草案)
2026-01-12 14:01
本提名程序自公司公开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01 月 12 日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 (草案) 为了进一步明确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 市规则")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 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 2.1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70条及13.74条,公司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 如公司在刊发股东会通告后,收到一名股东提名某名人士于股东会上参选董 事的通知,公司必须刊登公告或发出补充通函; • 公告或补充通函内须包括该被提名参选董事人士按香港上市规则第 13.51(2)条规定而须披露的数据; • 通函必须在有关股东会举行日期前不少于10个营业日前刊登;及 • 公司必须评估是否需要将选举董事的会议押后,让股东有至少10个营业日考 虑公告或补充通函所披露的有关资料。 3.1 董事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 ...
中际旭创(300308) - 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2026-01-12 14:01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第四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 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根据《保密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规范保护。 第五条 公司境外发行上市过程中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应当根据《保密法》规 定,由有权机关确定国家秘密范围、密级、保密期限。 在执行秘密事项过程中,需要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时,应当先行采取保密 措施,并立即报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第六条 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 律法规、境外有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本制度的要求,增强保守国家 秘密和加强档案管理的法律意识,采取必要措施落实保密和档案管理责任,不得 泄露国家秘密和国家机关工作秘密,不得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 1 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规范中际旭创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外发行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以下简称 "境外发行上市")相关的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 ...
中际旭创(300308) - 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草案)
2026-01-12 14:01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称"《香港上 市规则》")、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 (三)对于必需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以规范; (四)在必需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当执行《公司章程》规定 的回避表决制度; (五)处理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得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必要时应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六)独立董事应当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 ...
中际旭创(300308)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6-01-12 14:01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赠行为, 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职工权益的基础上,更好 地履行公司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 则以及《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 "子 公司")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予合法的受赠人,用 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捐赠事项。未经授权,公司下属子公司 不得开展对外捐赠事项。 第四条 公司开展对外捐赠事项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外, 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五条 合法合规原则。公司对外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自愿无偿原则。公司对外 ...
中际旭创(300308) - 董事提名政策(草案)
2026-01-12 14:01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1.1.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辖下的提名委 员会须向董事会提名适当人选,以供董事会考虑及向股东推荐于股东会上聘 任为公司董事。 1.2. 本政策旨在为提名委员会作出任何有关建议时所采取的甄选标准及程序订立 指引。 2.1. 提名委员会需考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及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物色具备合适资格的董事人选。 2.2. 提名委员会在评估人选时将考虑以下因素: 诚信; 学历、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包括兼职); 是否具备适当所需的技能及经验; 是否能投入足够时间及精力以处理公司事务; 能否促进董事会各方面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 背景、种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和服务任期方面;及 独立非执行董事人选是否符合上市规则第 3.13 条对于独立性的要求。 3.1. 提名委员会需召开委员会会议,并邀请董事会成员提名人选(如有)供提名 委员会开会前考虑。提名委员会亦可以提名未获董事会成员提名的人选。 3.2. 就委任任何董事候选人而言,提名委员会应就候选人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并 作出建议,以供董事会考虑。 3 ...
中际旭创(300308) - 反贿赂与反腐败政策
2026-01-12 14:01
It is Zhongji Innolight Co., Ltd. and its subsidiaries and affiliates ("InnoLight Group")'s policy to carry out business fairly, honestly and openly, everywhere around the world. As such the InnoLight Group has a zero-tolerance approach towards bribery and corruption in any part of its operations.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公司(以下简称"中际旭创集团"或者"中际旭创")的 政策是在全球范围内以公平、诚信和公开的方式开展业务。因此,中际旭创对其运营中任何环节的 贿赂和腐败行为均采取零容忍态度。 To meet this commitment, the InnoLight Group has implemented Anti-Bribery and Corruption Policy ("ABC Policy ...
中际旭创(30030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6-01-12 14:01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其附录(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以上(包含本数)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委员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