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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新春:五洲新春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6 14:02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4-034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泰坦大道 199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 ...
五洲新春:五洲新春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2024-04-26 14:02
二、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 极履行职责,2023 年度一共召开 4 次会议,分别是: 1、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 过《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议案,并 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 过《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 通过《2023 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细则,2023 年度,浙江五洲新春 ...
五洲新春:五洲新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4:02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能力,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程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浙江五洲 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下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 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须为独立董事,且独立董事 中必须有符合有关规定的会计专业人士,非独立董事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应具有财务、会计、审计或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
五洲新春:五洲新春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6 14:02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4-021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4,029.850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40 元,共计募集资金 539,999,993.8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及相应增值税 7,000,000.00 元后的募集 资金为 532,999,993.8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 2023年7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账户。中信证券收取的承销费及保荐费相应增值税 396,226.42元,由本 公司于 2023年7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 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 税新增外部费用 2,172,735.85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
五洲新春:五洲新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4年4月制订)
2024-04-26 13:58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4年4月制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 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 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专门会议")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 参加。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 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 表主持。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 专门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五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 召开专门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免于按照前款 规定的通知时限执行,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四条 专门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 ...
五洲新春: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6 13:5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 之 法律意见书 中国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7 层 邮编:200041 27/F, Garden Square,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1668 传真/Fax: +86 21 52341670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新春"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亦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 ...
五洲新春:五洲新春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26 13:58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4-029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年 月 日 组织形式 2011 18 | 7 | | | 特殊普通合伙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 | | 128 | 号 |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 | | 238 | 人 | | 上年末执业人 | 注册会计师 | | | | 2,272 | 人 | | 员数量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 | | 836 | 人 | | 2023 年(经审 | 业务收入总额 3 ...
五洲新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13:5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五洲新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新春"、"公司"或"发行人")2022 年度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五洲新春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核 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关联交 | 关联人 | 关联交 | 2023 年预 | 2023 年实际 | 预计金额与实际 发生金额差异较 | | --- | --- | --- | --- | --- | --- | | 易类别 | | 易内容 | 计金额 | 发生金额 | | | | | ...
五洲新春:五洲新春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3:58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关联交易,以充分保障关联交易的公允、合理,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决策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建设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 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 责。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系指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可能导致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 ...
五洲新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五洲新春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鉴证报告
2024-04-26 13:58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9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4327 号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新春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五洲新春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五洲新春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五洲新春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的 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