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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电路(00291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30 10:31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促进经营管理层的规范化、科学 化、制度化,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经营管理层的工作秩序和行 为方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南电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管 理职能与事项做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与解聘,应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上述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正常选聘程序。 第四条 公司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选聘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等人员。 第五条 公司应和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 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公司总经理任免应履行法 定的程序并依法公告。 第二章 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机构设总经理 ...
深南电路(0029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31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二章 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的申报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条规定的自 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 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公司及 ...
深南电路(00291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和《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 及本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必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应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 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职责。 第五条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应当占 1/3 以上的比例,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 业人士。公司可在独立董事中配备公司业务所在行业方面的专家。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 ...
深南电路(00291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31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 聘,下同)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含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下 同)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切实维护股东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深南电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照本 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 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核,报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 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 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 ...
深南电路(00291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31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收购人;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机构或人员。 1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义务人 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 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提及"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中提及"披露" 系指在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信息,并送达 监管部门备案。 公司应当对以非正式公告方式向外界传达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设置审阅或 者记 ...
深南电路(00291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南电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以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是: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一)通过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维护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 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争取投资者对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的支持; (二)促进公司整体价值最 ...
深南电路(002916)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30 10:31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成员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 ...
深南电路(002916)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31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并保障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监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 在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内部机构、分公司、控股子公 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 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运行情况,检查被 审计对象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及企业经营状况,监督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和财 务收支,评价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等行为。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 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召集 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
深南电路(00291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31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 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 及《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确保该子公司或 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 ...
深南电路(00291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30 10:31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津贴的董事、独立董事; 经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成员两名。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公 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 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