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nda Securities(601059)
Search documents
信达证券(601059)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1-24 13:31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INDA SECURITIES CO., LTD.)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1 | 第一章 | 总则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 第三章 | 党组织 . | | 第四章 | 肢份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 第四节 | 股权管理 | | 第五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 第六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62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 ...
信达证券(601059)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2025-11-24 13:31
第一条 为建立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正透明、合理有 效的履职考核、激励约束和薪酬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董事履职能力,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人员为《公司章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规定的公司董事。根据产生方式和工作性质的不同,结合公司实际,董 事分为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三条 董事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除按照本制度进行履职考核、薪酬管理 外,还需根据其实际履职情况依照公司有关制度进行考核。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履职考核,是指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赋予的各项职责,对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评价。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水平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 定。 第二章 组织架构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确定董事履职评价、薪酬考核的标准及程序,对评价及 考核情况进行结果运用。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 ...
信达证券(601059)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24 13:31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 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信息报告义务 的有关人员和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 书和董事会办公室向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及派驻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参股子公司。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1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分 ...
信达证券(601059)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24 13:31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工作程序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 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三条 董事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中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 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 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 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 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 ...
信达证券(601059)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24 13:31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 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的信息披露 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各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人、各子公司负责人、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 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 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
信达证券(601059)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1-24 13:31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属于证券从业人员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关于证券从业人员的相关规定, 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 人赠送的股票,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许可的除外。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
信达证券(601059)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1-24 13:31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 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应采取累积投票制。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董 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七条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董事候选人,确保选举的公开、 公平、公正。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八条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时, 股东会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 第三章 累积投票制的投票原则 第九条 股东 ...
信达证券(601059)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11-24 13:30
证券代码:601059 证券简称:信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5-046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一 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选举 马建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马建勇先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增加职工代表董事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日起履职,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 期结束之日止,届时可以连选连任。马建勇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马建勇先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5 日 1 附件: 马建勇先生简历 马建勇先生简历 马建勇先生,1983 年 8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 ...
信达证券(601059)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程
2025-11-24 13:30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程 (2025 年 11 月修订)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控制关联交易风险,保护公司、股东和相关 利益人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 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审议和披露。 3. 术语和定义 5.1 总则 5.1.1 为规范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关 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 的关联交易符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 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2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 间发生的可能导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业务发生单位:是指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控股子 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 ...
信达证券(601059) -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2025-11-24 13:30
| | 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 JunZeJun Law Offices 关于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号院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24 层 邮编:100026 24th Floor, Taikang Group Building, Building 1, 16 Jinghui Street,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6, China 电话(Tel):(86-10) 66523388 传真(Fax):(86-10) 66523399 网址 (Website): www.junzejun.com 电子信箱 (E-mail): jzj@junzejun.com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 法律意见书 致: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就本次公司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审议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