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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际旭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22 07:36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选择公司董事、总裁以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以上(包含本数)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 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 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 ...
中际旭创: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2 07:36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08 证券简称:中际旭创 公告编号:2023-115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际旭创")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 式发出,并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上午 9:30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 圣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了 会议。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编制了《中际旭创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中国 ...
中际旭创:监事会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3-10-22 07:36
中际旭创监事会核查意见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章 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对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 进行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含控 股子公司),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激励对象包括刘圣先生(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 划的原因在于:刘圣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总裁,对公司战略布局、经营管理以 及业务发展等均起到关键作用,对公司稳定及良好发展均作出了重要贡献,参与 本次激励表达出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具备成为激励 对象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根据相关规定可以成为激 ...
中际旭创: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3-10-22 07:34
证券简称:中际旭创 证券代码:300308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二零二三年十月 4、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 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1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草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限制性股票或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 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 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2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旭 创"或"公司"、"本公司")《公司章程》制订。 2、本公司不存在 ...
中际旭创: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3-10-22 07:34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89 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 11 层 电话:021-61913137 传真:021-61913139 邮编:200122 二零二三年十月 | 释 义 | 2 | | --- | --- | | 第一节 律师声明 | 3 | | 第二节 正文 | 5 | | 一、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5 | | |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 6 | | | 三、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法定程序 18 | | | 四、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 20 | | | 五、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 20 | | | 六、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1 | | | 七、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21 | | | 八、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回避表决情况 22 | | | 九、结论性意见 22 | |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左栏中的术语或简称对应右 栏中的含义或全称: | 简称 | | 含义 | | --- | --- | - ...
中际旭创: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2023-10-22 07:34
1、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战淑萍女士作为征集人就 公司拟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第三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重要提示: 一、征集人声明 本征集人战淑萍,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仅对公司拟召开的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相关审议的相关事项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 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 ...
中际旭创: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3-10-22 07:34
证券简称:中际旭创 证券代码:300308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二零二三年十月 1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草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限制性股票或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 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 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2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旭 创"或"公司"、"本公司")《公司章程》制订。 2、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第七条"规定的不得 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
中际旭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22 07:34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包含本数)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委员会选择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 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 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 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职责。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 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 ...
中际旭创: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2 07:34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08 证券简称:中际旭创 公告编号:2023-116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 监事会认真审核,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经营机制,促进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和约束机 制,增强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含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持续健康 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 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目标的实现,公司拟订了《中际旭创第三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 ...
中际旭创: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2 07:34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主 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忠实 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 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的数量应当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要求,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的要求,参加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第七条 独立董事必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法律的资格要求。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股东利益,有效规避公司 ...